第214章 就因為我是領導,所以才特別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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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酒精測試儀,這時期已經在京城出現,只是還不普遍罷了。
可問題不在這裡,真正的問題,在於交警對酒駕的處罰太過輕微。
在這個時期,酒後開車雖然不被允許,但只要不被查到,不出事兒,那就沒問題。
如果被交警查到了,只要不出事兒,那最多就是罰款二十元,再寫個檢查了事兒。
什麼扣分啊,吊銷執照的,通通木有!
正因為處罰太輕,所以酒駕這種情況,在此時的京城雖然不能說普遍,但也絕對很平常,只要不出事兒就沒關係。
尤其是你要是認識交警隊的人,很可能連罰款都沒有,被查到了,也是遞根菸了事兒。
然而,一旦酒駕出了事兒,比如撞死了人,撞傷了人,或者撞了路邊電線杆,那問題就大了。
通常出現這種情況,通常都是先吊銷駕照,並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罰。
撞死人最嚴重,撞傷人其次,撞壞公共物品最輕。
比如撞上電線杆子,這屬於損壞公共物品,要是被抓到了,那可是要罰一大筆錢,而這筆錢,公司,也就是新華書店是絕對不會出的。
一旦司機出車禍,除非你有大關係,否則單位不僅不會出罰款,甚至可能借機開除那個司機。
等於說,你一旦酒駕出了車禍,並且被警察逮到了,結果就是你駕照沒了,工作也丟了。
換言之,在這個時期,司機肇事逃逸是家常便飯。
一般來說,只要不撞死人或者撞傷人,不出刑事案的話,司機第一時間都是逃跑。
(作者語:這可不是作者亂說,事實確實這樣,如果是不瞭解當年情況的九零後,可以搜尋“80年代司機酒後駕車是怎麼被處罰的”這段影片,就知道當年酒駕處罰有多輕。)
開玩笑,這年頭,當貨車司機可是肥差,要是因為出交通事故而被吊銷駕照,那可等於砸了飯碗。
尤其是新華書店的司機,那更是鐵飯碗中的鐵飯碗,待遇方面好得不得了。
一般人可捨不得丟了這個飯碗。
所以啊,那貨車司機撞了電線杆後,第一時間就開車跑路,然後去修理廠修車去了。
可這樣一來,他們也就沒法繼續去拉貨回來補貨了。
結果就是,書店負責人劉東海等啊等,都等到下午兩點半了,來補貨的司機還是沒把貨運來。
沒辦法下,劉東海只能不斷給紅光機械廠的印刷所打個電話,結果打了好幾次電話都沒人接。
多次打電話不通的情況下,劉東海乾脆騎上腳踏車,親自去了紅光機械廠的印刷所。
去了以後才發現,印刷所的辦公室跟倉庫門都鎖著,一個人都沒有,只有一個看大門的大爺。
再問看大門的大爺,卻被告知,打中午起,這邊壓根就沒人來過,更別說來運貨的車輛了。
至於印刷所裡的工作人員呢,中午在食堂吃過飯後,就都一起回家了。
這可嚇了劉東海一跳,連忙給各個新華書店的分店打電話,想要聯絡上曹志強,彙報他這邊的情況。
因為那個時候呢,曹志強確實已經不在王府井書店了,而是早早就帶著沈振華,去了其他書店視察了。
經過視察後,曹志強發現,其他書店賣的也很火。
只是因為其他書店的人流量本就不算高,所以還不至於出現像王府井書店那種大排長龍的情況,但也基本是當天上午就售罄。
實際上,王府井書店之所以大排長龍,也跟其他書店早早售罄有關。
這個時候的老百姓,還十分淳樸,一旦在家門附近的書店買不到書,發現這本書是售罄之後,通常不會破口大罵,而是去更大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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