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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淑雯的前夫陳燦,是絕對不可能跟郝家再來往的,自然也不可能帶郝淑雯的哥哥南下做生意,那郝淑雯哥哥的前途跟錢途,就全都沒了。

郝淑雯的父親同樣生氣,畢竟郝父跟陳燦的父親,那是老戰友老朋友的關係,現在兩家鬧成這樣,當然不樂意。

說句不好聽的,不管陳家也好,郝家也罷,他們都覺得郝淑雯做的太過分了,認為她就算要離婚,也沒必要把事情做的這麼絕,把事情弄的這麼難看,以至於郝陳兩家都成了笑話。

可實際上呢,郝淑雯如果不這麼做,她壓根就離不了婚。

因為不管郝家也好,陳家也罷,都不想他們離婚,就算沒有感情了,分居也可以,但就是不能離婚。

只要不離婚,在外人看來,郝陳兩家就都是一家人,是一個團隊,動任何一家,都要考慮另外一家的支援。

換言之,郝淑雯跟陳燦的婚姻,是兩家的紐帶跟象徵。

在這種情況下,郝淑雯除非起訴離婚,並且把陳燦包小三且小三有孩子的事情公諸於眾,讓陳家徹底丟臉無法翻身的話,她根本就沒法正常離婚,因為管離婚的街道根本就不敢給她判離婚。

可以這麼說,要是沒有曹志強做後盾,一顆心全撲在曹志強身上,且堅信曹志強會支援她的話,郝淑雯是沒勇氣走出這一步的。

然而,有了曹志強之後,不管是為了自己也好,還是為了曹志強也罷,郝淑雯是鐵了心要離這個婚。

當郝淑雯鐵了心要離婚,且選擇最激烈的打官司之後,整個事情就沒有退路了。

畢竟包小三這種事情,在這個時代雖然不算犯罪,但卻是違背公俗良序的。

而法院跟軍方並不是一個系統的,也不會慣著軍隊方面,所以很快就做出批准離婚的決定。

實際上,就演算法院不批准離婚,除了這檔子事,陳家也會同意離婚的,因為再拖下去更難看。

終究說一千道一萬,這件事的過錯方是陳燦,也就是郝淑雯的前夫,表面看來郝淑雯是受害者跟反抗者。

所以郝淑雯打離婚的這段日子以來,一方面兩家人都很討厭郝淑雯,恨郝淑雯不留情面。

可另外一方面,好多大院子弟,尤其是大院中的年輕女性,卻都把郝淑雯視為偶像,認為她是現代秋瑾,是反抗權威,爭取女性自由的典型。

為何郝淑雯住的地方那麼多文藝女青年?那其實大都是崇拜郝淑雯的大院子弟,或者是郝淑雯之前認識的其他閨蜜,大都也是高幹子女。

然而,雖然有好多年輕閨蜜支援郝淑雯,整天來郝淑雯家裡玩鬧,看似熱鬧不已,可在內心中,郝淑雯還是壓力山大,且有些彷徨跟空虛的。

哪怕整天開派對,也無法平息那種內心的空虛跟彷徨,尤其是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更是如此。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離婚之後,她孩子的撫養權被剝奪了,原因就在於郝淑雯沒有正式工作,條件不如陳燦好。

雖然那時候的郝淑雯呢,也有個華夏音像公司簽約歌手的身份,但這個歌手工作不被認可為正式工作,被認為是工作不穩定,加上陳家各種據理力爭,最終法院裁定,孩子撫養權歸郝淑雯的前夫陳燦。

當然,最大的原因,還是郝淑雯的這個孩子年齡太尷尬,正好是兩歲多。

要是不到兩歲,那這個孩子的撫養權會直接判給郝淑雯這個母親,可惜孩子滿兩歲了,還不到八週歲,就會按照哪一家的條件,尤其是物質條件更好來判。

以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陳燦是一家合資公司的總經理,收入更高,且工作更穩定,明顯條件更好,所以最終判給了陳燦,而不是給郝淑雯。

郝淑雯曾經據理力爭過,說自己收入很高,可惜她的明面收入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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