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悄悄的回京,打槍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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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一個新雜誌社要出一本新雜誌,前期要快速推廣的話,雜誌社的員工都比較辛苦。
因為他們往往要親自走上街頭,給各個小賣部、小攤販甚至一個個陌生人,去推銷自家雜誌,甚至還要去各個單位,比如工廠啊,醫院之類的地方推銷。
說白了,就是讓雜誌社的員工都化身臨時銷售員,到處上門推銷自家雜誌,爭取儘快開啟市場。
但這種雜誌社員工到處上門推銷雜誌的事情,其實是流行在九十年代末,並不是八十年代初。
因為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社也好,雜誌社也罷,基本都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性質,就保證了不管產品銷量如何,員工的工資都是有保障的,因為是上面發。
身為事業單位性質的雜誌社,社裡的員工還是比較滋潤的,根本不需要編輯啥的出去推銷雜誌,畢竟前期就算雜誌的銷量不行,他們那些雜誌社編輯啥的也照樣發工資。
所以像這種走街串巷,聯絡能賣雜誌的小店面、小門頭,讓他們免費代賣新雜誌的情況,這時期根本不普遍,甚至可以說是新奇。
曹志強之所以讓人上門推銷雜誌,是因為他的知己雜誌社,是他個人承包的國企性質的雜誌社,花的錢都是曹志強個人的錢,自然沒工夫慢慢等,慢慢熬,而是要儘快開啟市場,儘快見效益。
所以為了貫徹曹志強那個“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指示,知己雜誌社在出第一本雜誌的時候,雜誌社裡的人,只要沒重要工作的,都要上街推銷去。
也就是知己雜誌社裡的年輕人比例比較多,加上曹志強之前的成功範例太多,威望太重,所以大家才義無反顧的出去推銷雜誌。
要是換一個老傢伙居多的雜誌社,曹志強的這個命令恐怕就不好執行了。
但怎麼說呢,曹志強之前的成功太輝煌了,而且賺的錢也太多了,再加上曹志強出手一向大方,自己賺了大錢,也要讓大家一起喝湯,獎金都是發的高高的,那大家的動力自然也是高高的。
過去的時候,基本都是曹志強的個人專場,畢竟出書也好,出唱片也罷,九成都是曹志強的個人才華跟能力。
但這次的《知己》雜誌不一樣,這本雜誌呢,雖然內容基調是曹志強定的,可具體內容呢,卻是大家集思廣益打造出來的,曹志強最多就是最後稽核一次,基本就沒插手具體的編纂工作。
因此,這本《知己》雜誌,才是大家真正的心血,也是大家真正的實力所在,甚至可以說是大家的孩子也不過分。
既然是大家的孩子,那當然希望這個“孩子”棒棒的。
身為一家雜誌社,怎麼證明自家的雜誌,或者說“自己的孩子”棒棒的?
那當然是看銷量了。
只有銷量高了,才能證明你的雜誌是別人愛看的好雜誌,也才變相證明他們這些雜誌社的人沒有白乾,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出於這些心思,大家自然也就沒啥牴觸心理。
而且推銷雜誌不比推銷別的東西,不存在多少羞恥感,反而容易有一種自豪感。
比如你是這本雜誌的編輯之一,你去上門推銷的時候,就可以說我也是這本雜誌的編輯,其中幾篇文章是你負責的。
人家要是聽了之後,露出震驚跟吃驚的神色,再順便恭維你幾句,那爽感,嘖嘖。
別以為這是假的,這種事情在這個年頭還真不少。
因為在這個時期,雜誌社編輯,那是妥妥的文化人。
國人此時雖然大部分都掃盲了,但大部分都是粗通文墨的普通人,不能算文化人。
所以在這個時期,對於那些拿筆桿子的文化人,大家都是天然的尊重跟敬重。
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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