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這才是真正的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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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飄》錄影帶,已經賣出去四萬兩千多盤。
以國內錄影帶的銷售來說,這個成績相當不錯,畢竟此時國內有錄影機的屈指可數,價格也特別昂貴。
要知道,此時國內一盤空白VHS錄影帶,零售價就要八十八元,是普通人近兩個月的工資,根本不是普通家庭能買得起的。
而《紅旗飄飄》MTV錄影帶因為有內容,當然不能八十八元,實際上是賣九十八元。
當然了,錄影帶的價格這麼搞,成績卻這麼好,主要還是買錄影帶的群體,大都是各個單位,很少有個人購買。
公款購買錄影帶,跟花自己的錢購買錄音磁帶,那是完全不同的。
只不過,錄影帶雖然成績不錯,但因為分成單位太多,到華夏音像公司手裡,也就所剩無幾。
一盤《紅旗飄飄》錄影帶,去掉空白錄影帶的成本價78元,實際毛利20元。
這20元,還要跟央視、文化部錄影所、新華書店等單位分。
最終,一盤《紅旗飄飄》錄影帶,實際能分到華夏音像公司手裡的錢,也就只有可憐的三元錢。
就這,還是看在曹志強有徐大爺跟王大爺這兩尊大佛在背後撐腰的面子上,要不然,他連這三元錢都分不到。
原創者卻拿不到作品的利潤大頭,難怪這時期……咳咳,懂的都懂。
總之,雖然單曲錄音磁帶的銷售情況很一般,但《紅旗飄飄》這首歌卻火遍大江南北。
同樣的,作曲作詞加演唱加表演的歌手阿強,也隨著這首歌的熱播,走進廣大老百姓的耳朵裡。
再加上,曹志強之前又透過中央廣播電臺打了個植入廣告,以評論《紅旗飄飄》這首歌曲的形式,讓播音員把詩人強子就是歌手強子的事情廣而告之。
這下子,算是徹底打通了詩人強子跟歌手阿強的通道。
如此一來,曹志強的名氣,瞬間就起來了。
雖然曹志強本人的名字沒有出現在歌曲跟書籍中,但只要在電影宣發過程中說明這點,應該問題不大。
開玩笑,曹志強現在也是個自帶流量的人了。
只要把他曹志強就是強子加阿強的身份一公開,妥妥的爆款新聞。
就算不對外說他的真名,繼續用阿強這個小號混演藝圈,也一樣可以增加一部作品的知名度,減少撲街風險。
更不用說,他即將推出的王炸爆款《怒放的生命》了。
他相信,一旦這款《怒放的生命》一經推出,必然能夠爆火。
到那時候,歌手阿強的名字,知名度必然遠超詩人強子,成為真正的流量明星!
等他那個歌手阿強的馬甲,變的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時候,那阿強這個名子,確實可以算是個票房保障。
到時候,只要電影情節不是特別拉胯,以這個年代國內老百姓的接受能力,那部改編自《言葉之庭》的電影,還真能虧本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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