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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就在曹志強正式破瓜青紅的第二天,紅光機械廠就給曹志強打來了電話,讓曹志強第二天早上,務必去單位一趟。

就這樣,在兩天前,曹志強一大早就去了紅光機械廠上班,然後剛一上班,就被叫到了廠長辦公室。

李廠長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慈眉善目的跟曹志強聊了很久,主題就是出版社的事兒。

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機械廠申請的出版社執照,上面已經批下來了。

也就是說,從李廠長找曹志強說話的時刻起,這世上就已經多了一家隸屬於紅光機械廠的新出版社——紅光出版社。

別怪名字被提前定了,實在是出版社的名字這一塊兒,真不是曹志強能管的。

畢竟這個出版社的申辦主體,是紅光機械廠,所以按照正常流程,新的出版社當然要叫紅光出版社。

為了照顧曹志強,紅光出版社的社長,由原先紅光雜誌部的主編老周,也就是周懷恩來擔任。

之所以讓周懷恩來擔任社長職務,除了周懷恩資歷最老,輩分最高之外,也是因為周懷恩如今已經58歲,眼看就要退休。

現如今,周主編在紅光機械廠裡,基本都是在家養老狀態,他在之前的時候,甚至都不用參與雜誌部的值班活動,只需要每個月月底固定過去點個卯,檢查檢查內刊的文章有沒有什麼敏感問題就行。

說白了,周懷恩過去的職務,說是主編,實際就是個稽核,只需要月底出現,最後把把關就行,其他什麼都不用他幹。

有這位老先生出來當社長,擺明就是放權給曹志強這個總經理。

沒錯,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出版社申辦下來後,名義上是紅光機械廠承辦的下屬子單位,但實際上呢,紅光機械廠會跟曹志強個人,簽署一個內部承包協議。

也就是說,只要簽了承包協議,曹志強就是這個出版社的總經理,全權負責這家出版社的一切經營事宜,而紅光機械廠呢,不需要對這個出版社出一分錢。

曹志強只是有了一個出版社的招牌,其他像辦公場所,水電費,還有人員工資等等,都是曹志強自己負責。

順便說一下,原先紅光雜誌部的那幾個老人,比如老錢跟牛大姐等人,也被安排進了這家新成立的紅光出版社。

只是這些人不需要去出版社工作,只需要當個閒人,按時領工資就行。

換言之,周社長也好,牛大姐也罷,那些原先紅光雜誌社的老人,如今的薪水都是曹志強發,但關係還是紅光機械廠。

牛大姐這些人,可以不參與出版社的經營管理,但薪水必須按時發,其他醫療報銷之類的待遇也不能差了,等於讓曹志強替機械廠把這些閒人養起來。

如此一來,紅光機械廠呢,就少了一份負擔,但這個負擔就得由曹志強來扛起來。

這倒無所謂,畢竟只是六個人的工資而已,哪怕算上獎金跟津貼,在這個時代來講也不算什麼,反正曹志強是沒看在眼裡。

作為承包方,紅光出版社還應該給紅光機械廠交一份管理費,或者叫承包費。

一般來講,這種承包費可以分兩種模式,一種是不固定的分成模式,一種是固定模式。

分成模式,就是出版社跟機械廠按盈利的比例來分錢。

一般是三七分,也就是出版社每年固定上繳三成的盈利給機械廠。

這種模式的壞處,是出版社賺的越多,交錢越多。

好處則是,如果出版社沒有盈利或者虧損,理論上就不用上繳管理費。

而一個承包人,既然擁有一個單位的經營權,如果想要把自己承包的單位搞成賬面上的虧損,那太簡單了,隨便找個合格的會計就能搞定。m.casc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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