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沒皮沒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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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鐳射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乾淨。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吃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後,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拾荒者先後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裡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懶做,並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範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並不認為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為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裡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後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反正遇到載貨生意他也會做,賺錢嘛,不丟人。
遇不到生意的時候,他就四處閒逛,順便打問買家。
因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在意這些——區區一個傻曲,我擺明車馬欺負也無所謂。
他將三輪車丟在了遠處,目前在四下招攬生意。
運輸的業務,他總共只做了一單,但是把要賣三輪車的訊息放出去了。
但是一眼看到曲澗磊,他頓時就怔住了,“傻曲”
緊接著,他就看到了對方身上揹著的自動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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