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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保護者,並肩防禦完顏亮可能的入侵。北方草原上一時間竟然頗為安靜,只有俺巴孩汗在認真籌備與塔塔爾人的親事,滿擬將女兒送到塔塔爾那裡,可以換得草原上的萬代平安,消除掉蒙古諸部與塔塔爾的世仇。
楊再興在晉城裡,卻滿腹心事:近來不少金國行商或大夏行商,在晉城榷場交易時,紛紛向高林投訴,道是在途中往往受到金國守軍的盤剝。若是所帶的貨便只是損失些許,若是帶的銀兩多了,真金白銀最是不讓人放心,甚至有幾家小客商便被金軍盡數劫走。
“高爺,晉城商號所過之處,從來沒有金人敢下手,咱不圖別的,下一遭兒若是要販貨時,與咱招呼一聲,咱那點貨隨您的大隊行走便好,莫說別的,給點鏢錢也成,你看行不?”有那求安穩的客商,可憐巴巴地向高林求情。
“這個——”高林著實為難了一陣“咱可不是鏢行,保鏢這檔事,還須楊大人說了算,咱且問問他去?”
楊再興卻想得更多,叫來洪皓問道:“咱大宋朝使用‘交子’,始於何時?為何如今不曾大用?”
洪皓果然博學,當下答道:“大宋朝初年,蜀中即有‘私交’一物,往往由富商大賈承辦,後有不法之徒,濫發交子,始為官家所禁,後景德年間,蜀中益州張知州深體其弊,遂令蜀中只得十六家富室,素有信譽者可辦,並加州府押印,是為官交之始,並有本金,可於蜀中諸州縣通兌銀錢,大利行商。正式的官交則是天聖年間,設益州交子務衙,才由官家廣發交子,以三年為期,屆滿換新。此後應用日廣,至諸路皆有益州交子,至大觀年間,才定下規矩,蜀中使用交子,其餘諸路使的都是開封所制錢引,舊制每張錢引十緡或五緡不等,當下卻只得一貫與500文兩種,朝廷只是印發,可抵錢役稅賦,卻不得兌換,民間有私兌者,一緡往往只兌得七百餘文,是以民不願用之。”
楊再興略一聽之下,有點明白過來。這跟後世的錢幣沒什麼區別,只不過眼下江南國勢艱難,雖在恢復中,大約也不時需要發行些紙幣以用於急需,但發行得多了,又不許兌換,自然難免貶值。朝廷此舉,可以對付得了一時之需要,卻如飲鳩止渴,時間長了,只怕不能維護錢引的效用。當下試探著問洪皓:“若是晉城商號按交子之法,也印些文書,加上我晉城印押,付與行商,凡我商號所在之處,皆可憑此付與銀錢,則將利於行商,先生以為可否?”
洪皓沉吟許久才道:“大人所言,無非是為榷場交易的行商們方便,不曉得金國如何,大宋卻是按律不許私印的,這個卻怕官家與大人為難,其餘都不是問題,蜀中初發交子時,所備銀錢不過百萬緡,本州府庫中便是三千萬緡也有,發上千萬緡也不在話下!”
楊再興笑道:“先生想得遠了,某家意思,不過與錢引相類,一張文書,抵得百緡或千緡不等,以活字編號,只可用一次便罷,此後再用則另為印製,方便行商則可,民間卻是不必。”
洪皓漸漸明白過來,高林在一旁糊塗,卻不曉得這便是後來的“晉城支票”由來,行商們領得支票去,在各處晉城分號皆可兌換,一兌之下,分號不得再流出,只能送回澤州銷燬,而支票上還有持有人身份等資訊,不是可以隨便偽造的。
至紹興十九年時,晉城支票已經通行宋金兩國,無處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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