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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準備說點什麼,“嗚哇嗚哇”的警笛聲突然刺破黑暗,自雲職的大門處傳過來,而且越來越近,已經看到若隱若現的霓虹燈了。
好傢伙,來得可真快啊!
為這驚人的出警速度點贊!
毛暢等人同樣聽到了警笛聲,個個臉上掠過一絲難以察覺的喜悅,但還裝作為我擔心和考慮的樣子,紛紛說道:“漁哥,你趕緊走,別讓警察抓了!”
他們一邊說,還一邊站起,假裝護住我的身軀,要給我抵擋一陣即將到來的警察。
“誰他媽讓你們站起來了?”我依舊叼著煙,幽幽說道。
“???”幾人詫異地看著我。
“跪下!”我聲色俱厲地說。
“噗通——噗通——”
幾人再次跪了下來,在雜草叢中疊成一排。
“吱嘎——吱嘎——”
與此同時,幾輛閃爍著霓虹燈的警車疾馳而來,停在後門處的大片草地之外,緊接著至少十幾個警察朝著我們這邊撲來,而且個個手裡都拿著藍色的盾牌和黑色的槍。
畢竟接警資訊是有人開槍了,如此全副武裝也很正常。
“誰開的槍?!”警察十分謹慎,形成專業的包圍圈。
“他!”有了依靠,毛暢等人終於挺直胸膛,齊刷刷伸出手來指向了我。
“放下你的槍,抱頭蹲在地上!”一個隊長模樣的人高聲呼喊,至少十多支槍對準了我。
說不緊張是不可能的,我立刻把槍摸出來放在地上,蹲在地上同樣高聲呼喊:“是玩具槍,嚇唬他們的,警察叔叔小心走火……”
“不是玩具槍,他剛才開過了……”毛暢焦急地大喊著,但很快就被急促的腳步聲淹沒了。
一群警察“噼裡啪啦”地撲上來,有把我按倒在地的,有迅速收繳了槍的,緊接著又給我上了背銬,確保我一動都不能動了才稍稍鬆了口氣。
“走!”警察押著我,將我往警車上推。
確定我已落入法網,毛暢等人才站起來,一個個痛罵道:“什麼年代了還敢玩槍,在牢裡好好待幾年吧!”
被押上警車的瞬間,我回了下頭,笑著說道:“你們幾個別嘚瑟啊……半小時以後見!”
幾人面色頓時一僵,很想痛斥我是吹牛,可又擔心這事真的實現,所以一個個啞了火,什麼話都不敢說了。
“對了……”坐進警車,我又繼續說道:“半小時後,在公安局門口接我……讓楊開山也一起來,不然我就親自去找他了!”
幾人仍舊沒有說話,一個個臉上露出難以言喻的複雜神色。
……
持槍行兇,這已經不是派出所能搞定的了,所以我直接被拉到了雲城的公安局。
提審我的是駱隊長,大名叫駱星文——對,就是齊恆的舅舅。
之前和齊恆打架鬧進公安局的時候,就是這位駱隊長親自審訊的我,所以算是老相識了。
審訊室裡。
駱星文觀察著手裡的槍,彈夾已經取下來了,保險也退出了,所以不用擔心走火,至少十幾分鍾以後,才嘆著氣說:“初步觀測,p229型手槍,正宗的德國貨,彈夾容量12發,有效射程50米……當然,到底是不是,還要技術科做進一步的鑑定。”
說到這裡,他抬起頭,看向鎖在審訊椅中的我:“不論怎樣,你非法持槍的罪名逃不脫了,就是我們楊局出面也撈不動你……這玩意兒屬於最嚴格的管制品,更何況還是外國貨,你從哪弄來的?多大仇啊,竟然動用這個東西!”
他搖搖頭:“找誰出面也不行了,請個好點的律師,爭取少判幾年吧!”
我沒說話,默默低下了頭。
麻雀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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