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惡人還需惡人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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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但他始終堅信,三爺很快就會把他撈出去。
甚至李屠子還在心裡想了,出去後要怎麼報復那個蘇潤強,還有蘇潤強身後的人。
可是今天律師卻跟自己說,臨河縣局已經把這件案子的偵察期,限延長至180天的申請遞到了市局,關鍵是市局還批准了!
什麼是偵察期限?
就是公安機關蒐集證據,偵查辦案的期限,偵察結束,才會提請呈請同級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偵察期間,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拘留階段。
只有檢察院提請逮捕後,犯罪嫌疑人的狀態才會更改為被逮捕,然後才是公訴,判刑,服刑。
在犯罪嫌疑人服刑之前,一般情況下都是在辦案單位當地的看守所內羈押,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異地羈押。
已經被臨河縣看守所內的號友們,摧殘的不像樣子的李屠子,一臉苦逼的對律師說道:
“你讓康總或者三爺想想辦法,我寧願住,但把我調到別的看守所也行,或者推推進度,讓我趕緊進監獄吧.....”
客觀上,監獄不管是環境還是伙食,甚至是勞動方面,都會比縣城的看守所好上很多。
律師一臉怪異,看著這位以往意氣風發的李屠子,又看了看站在李屠子身後的看守所管教,把頭往前湊了湊。
李屠子立馬會意,也把頭往前伸了伸,湊近了想聽律師準備說什麼。
可是還沒等兩人說話,一個橡膠警棍砰砰砰的敲在鐵製審訊椅上,管教厲聲喝到:
“不要說與案情無關的話,否則我會向上級彙報,取消你的律師會見資格!”
如果說天不怕地不怕的李屠子,以前只怕吳三爺和康光輝兩人的話,現在怕是要再加上一個馮管教,而且這個怕,甚至猶在前兩者之前。
李屠子瞬間就是坐的筆挺,條件反射的大聲回答:
“是!馮管教!”
律師常常嘆了口氣,心道這臨河縣看守所果然非同尋常,他起身開始收拾公文包,結束了此次會見。
重新回到號子裡後,李屠子對裡面大聲喊了一聲“報告!”
號長“勝哥”傲慢的斜瞥他一眼,下巴隨意一點,示意他進來。
都說惡人還需惡人磨,能把李屠子收拾的闆闆正正的,莫過於以前臨河道上的一把大哥,李永勝。
李永勝當然認識在整個洛市道上都頂頂有名的李屠子。
要是放在以前,他說不定還會放低身段去巴結一下!
但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己不收拾他,就有人要收拾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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