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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應都會對賦稅制度產生影響。
其次,是政權穩定及財政狀況因素。
政權的穩定對賦稅制度的影響是顯然的,從歷朝歷代本朝代看,賦稅制度在稅率方面的調整,伴隨著朝代的興衰。從整個歷史時期中上述幾次大的變革看,“初稅畝”的推行源於私田增加及生產的繁榮,公田收人無法滿足當時統治者包括戰爭等各方面的開支。大唐兩稅法的推行源於均田制破壞的情況下,政府陷入無地可均,自然與此相對應的無可徵之丁的財政危機局面。而後來明朝中期實行的“一條鞭”更是在明朝統治者腐敗,土地兼併更加嚴重,大地主想盡辦法逃稅,苛稅殘酷,政府財力匱乏的情況下推行的。這就說明了政府財政狀況對賦稅制度變革的決定性作用。可見,中國賦稅制度的變遷屬於朝廷供給主導型的制度變遷,朝廷進行賦稅制度變革的原動力即是財政狀況,其次才是儘量簡化徵管方式降低稅收成本。
而王笉的質疑,也在於現在李曜所主導的朝廷,至少看起來是並不缺錢的,但改革卻可能導致政權基礎動搖,所以她才疑惑這樣的改革是否必要。
最後,則是朝廷對資源的控制因素。
稅制變遷就其本質來說,歸根結底是對社會各利益集團的經濟利益關係進行的重新調整,而經濟利益的獲取又源於各個利益集團對資源的控制,對於大唐賦稅制度,或者說是農業社會以土地產出為主的經營方式,決定了國家對土地資源的控制將決定了土地賦稅制度的變革和調整,君主制下的土地私有導致的土地兼併現象以及由此引起的朝廷和大地主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始終是賦稅制度變革的一大原因。
王笉當然不知道李曜搞“攤丁入畝”、“皇田納稅”的根本原因除了減輕百姓負擔之外,還有釋放人口的因素,因此不甚理解。
李曜對此也不好說得太多,只能拿出自己所謂“一代儒宗”的面具帶上,用一種悲憫天人的口吻,深沉地道:“民若不困,何必冒死作亂?更何況如今這稅制,富者納稅少,貧者納稅多,豈是道理?有道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我行此政,正是為了樹立公平。皇王布衣,統一納稅,正是‘法無二致’之意。至於你擔心朝局不穩,這一點大可不必擔心。那些富家大族若要東逃南逃,就儘管去吧,走了之後,他們還能將田產帶走不成?到時候正好賜給有功將士。而這稅法一改,別地百姓聞之,必然歡呼而來,民乃王業之基,有了百姓,還怕少得了貴族?更何況,那些人放著工商業無數賺錢良機卻為了那麼一點地稅而走,這等眼光,也不配留下分得利潤。”
其實李曜這話說起來理由十足,但他之所以此前曾經猶豫很久,也不是沒有原因的。他這稅制改革,實際上是把原先歷史上三次重大稅制改革集中在了區區唐朝中期之後的一百年內快速完成,他此前主要是擔心社會適應能力,擔心拔苗助長。所謂三次重大稅制改革,就是指兩稅法、一條鞭法和攤丁入畝。
縱觀兩稅法實施之前的賦稅制度,大都是以人丁為徵稅之本,而以人丁為徵稅之本的前提條件是納稅人必須有相應的土地、資產。唐朝前期由於實行均田制,廣大農民基本都有田可耕,社會經濟繁榮。以人丁為本的租庸調製暢行無阻,稅源充盈。然而,隨著土地兼併的加劇,特別是安史之亂爆發,唐朝的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大批農民喪失土地淪為地主的佃戶,唐朝朝廷控制的農戶越來越少,賦稅來源逐步枯竭,以均田制為基礎,以人丁為本的租庸調製已經無法實行,嚴重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朝廷為了增加收入,只得另立多種稅目,恣意勒索,以致人民負擔日趨沉重,社會矛盾一觸即發,這種情況如再繼續下去,將危及政權的存在。這說明對舊稅制的變革已經刻不容緩。於是到了德宗時期,德宗皇帝就接受了宰相楊炎的建議,下令正式實施兩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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