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3節,東唐再續,雲無風,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發展不差,夏綏節帳之下,拓跋氏主導的這兩鎮之地,卻仍以党項部族的徵兵制為主,以族帳為最小單位。
一支兩萬左右的大軍,從河套平原漸漸走入崇山峻嶺之中,這支大軍原是騎兵居多,此時為保護馬匹,也大多下馬步行了。此軍,便是拓跋氏調入府谷一面的援軍,其中正兵一萬,“負擔”一萬,合計為一萬抄。
此時唐廷中央權威日益下降,夏綏境內許多法規已然是自行其是,譬如兵制,拓跋思恭就不從唐廷。在夏綏,如今男子年15歲成丁,至60歲止。每家凡二丁取體壯者一人為正軍,另一丁為負贍,擔任隨軍雜役,組成為一抄。凡家有四丁的,抽兩抄,其餘的壯丁都叫做空丁,可不服役,但可以頂替別的丁男當負贍兵,也可以頂替正軍之疲弱者擔任正軍。
如今在拓跋氏治下,夏綏部族徵兵有一定數額,軍中正軍與負贍都有定員,比例一般是1比1,但在個別部隊中,如精銳的拓跋氏本部軍中,比例近於1比3,即一個正軍幾乎有三個負贍兵。夏綏定難軍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實行帶有氏族血緣色彩的部落兵制。
這是一種徵兵制。這種兵制的特點是以部落為單位,一個部落就是一支武裝力量,平時不脫離生產,戰時參加戰鬥。拓跋氏發兵,乃用銀牌召部落長面受約束。部落首領統領各部落兵,謂之“一溜”。徵兵時以帳(党項部落住帳幕,一家為一帳,相當於一戶,小部數百帳,大部千餘帳。)為單位派徵。
治下男子十至十四歲就要登記註冊,十五歲成丁,丁年限至七十歲。丁壯“目盲、耳聾、躄攣、病弱等者,本人當於大人(父母)面前檢校,醫人當看檢,是實,則可使請只關、擔保者,應轉入弱中”。對未成丁男子謊報死亡,壯丁稱病轉入老弱者都要處罪。特別是對“諸人現在,而入死者登出,及丁則當絞殺”。各部落每二丁取“正軍”一人,配備隨軍服雜役的“負擔”一人,合稱一“抄”,是軍事組織的最小單位。原來是以四丁為兩抄,同住一帳幕,後來改為三丁同住一帳幕,即二正丁合用一“負擔”。
拓跋氏出兵作戰,仍保持著若干原始的風俗制度。出兵前各部落首領要刺血盟誓。後來建立西夏的李元昊率領各部首領在出兵前先外出射獵,獵獲野獸,環坐而食,共同議論兵事,擇善而從。實際上就是這種拓跋氏貴族議事的制度的延續。
拓跋氏以及其餘党項羌部族兵軍官的裝備,凡正軍給長生馬、駝各一;軍使以上:帳一、弓一、箭五百、馬一、橐駝五,旗、鼓、槍、劍、棍棓、粆袋、披氈、渾脫、背索、鍬钁、斤斧、箭牌、鐵爪籬各一;旅帥及以下無帳,無旗鼓,人各橐駝一,箭三百,幕梁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