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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說道:“喻尚書,如果自己捐獻自己屍體用於解剖,觸犯大明律嗎?”
這個問題,可將喻尚書難住了。
這是一個法律空白。這個時代的法律前沿問題。
大明對於屍體法律,大概有兩條,一個是針對盜墓的,凡是盜墓將屍體挖掘出來了,那就是死罪。但是如果盜墓不挖屍體,那就從輕處置,比之盜竊之罪罪加一等,大多是流亡,不至於死罪。還有一條,就是之前提到支離他人屍體,比鬥殺論。流放三千里,處罰類似於過失殺人。
但是之前,可沒有人會同意別人來解剖自己的屍體?
這裡面牽扯到很多權力,個人的人身權力內涵是什麼?包括不包括對自己身體的完全支配權,在現代的法律是不包括的,否則你賣-腎就是合法了。還有一個就是人的權力延伸,人死之後,這個權力還在不在?
當然了,這些具體的法理,在這個時代沒有形成這些概念,但並不是沒有的。
因為現實之中,很多犯罪並沒有專門的法律條文,這問題不僅僅是現代有,古代也是有的。不過古代官員的權力極大,可以自己出判例。甚至可以與現行法律對抗,所謂之春秋決獄。
喻尚書作為大明頭號刑名專家,他絕對不僅僅是光會破案的。對於各種法律也是非常熟悉的,更不要說,他而今正在編纂問刑條例,可以將他視為一個法學家。一時間這個問題,也將他給難住了。
總覺得說行,也是可以。說不行也是可以。而模稜兩可,就等於兩方面都不對。
喻尚書說道:“這樣吧,容我好好想想。”
周夢臣說道:“那就拜託喻尚書了,另外已經準備好具本就這一件事情,向陛下請罪。還請喻尚書到時候做一個見證。”
正如嘉靖所預料的一樣。
這一件事情到這裡也就完了。剩下的沒有什麼好說的。隨即下半場就轉為了薛已的喪禮。
很多與薛已有舊,或者被薛已治過的病人,也都紛紛到後院去表示哀悼。
不過,周夢臣的目的也達到了。
這一次大會之後,周夢臣的名字一下子在北京城中婦孺皆知,當然了,並不是全是好名聲,也不全是壞名聲,更多是各種爭論。對於周夢臣一力支援解剖這一件事情,縱然周夢臣表示自己願意捐獻自己的遺體,也不足以讓很多頑固派釋懷。但是他們倒也不會傳周夢臣喜歡吃人的傳聞了。
依舊對解剖這一件事情,吹鼻子瞪眼的。
甚至恐嚇孩子的話,也變成了。“你再不聽話,就將送到醫院,大卸八塊。”
當然了,也有很多人對於外科醫學的發展,是樂見其成的,對於解剖屍體這一件事情,不抱成見。只要不解剖到自己身上就行了。甚至有一些人邊說這些郎中冷血,說周夢臣無情,另外一方面並不妨礙,讓他享受外科醫學的進步成果。
總之,周夢臣在人們口中的形象,慢慢變成了譭譽參半,亦正亦邪的人物。
不過,這種爭論,並不是沒有好處的。
如果周夢臣之前的名聲,不管是好名聲還是壞名聲,都是在北京,北京附近傳播。而今卻不一樣了,周夢臣名聲與解剖的論題,已經衝破了北京,在今後一兩年之內,隨著外科醫術在各地開花。傳遍了整個大明。
成為很有國民度的人物。
某種程度上,這也算是黑紅也是紅了。
不過,這一場大會結束了,很多事情還沒有完全畫上句號。首先就是為薛老辦後事。這一件事情,已經不僅僅是薛家一家的事情了。容不得周夢臣不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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