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殺人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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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姜隊緊急的請示了上級,最後上級批示,派出警力保護這三個犯罪嫌疑人,雖然大家都恨不得他們死,但法律程式是必須要遵守的。
這件事傳播的很廣,就連寧陽市政法委都非常重視此事,一把手命令,此事一定要從嚴,從重處置,一定不能讓事件的風波再次擴大。
於是在十月二十五日這天,寧陽鐵路公安局方面派出了近百號的警力押送三個犯罪嫌疑人前往黃光村去指認現場。
當天除了警方的人外,幾乎所有黃光村都來了,還有其他村的,以及知道此事的,來了過千號人,這個年代的人是淳樸的,但發生了此等惡劣事件讓他們都非常的氣憤。
人太多了,他們這百號人根本就保護不住這三個嫌疑人,這個年代跟後世不同,這個年代的人淳樸是一方面,民風也相當的彪悍。
那場運動剛結束不久,當時多麼的瘋狂啊,這些民眾瘋狂起來可真是很嚇人的,黃光村的百姓自發的手持棍棒等武器,就等著三人來到現場,他們就要當場打死三人。
最後還是上級領匯出面與群眾方面的領頭人溝通,再三保證這三人一定會從重從嚴處理,這才讓指認現場的工作順利進行。
當天那場面,給不少民警嚇的腿都發軟,你可以想象一下,幾千人拿著武器虎視眈眈的看著你,你害不害怕?
別說其他人了,就連袁沐這個從事了幾十年警查工作的人,他都害怕,心裡直突突,就怕這些人一個沒控制住撲上來,那後果可是不堪設想。
好在現場並沒有發生暴動,雖然群眾罵聲不斷,好在沒有發生大規模衝擊事件,工作也算是順利的完成了。
此案件辦理的十分快速,快到令人咂舌,整個過程,從抓捕到審訊再到梳理證據,到指認現場,提起公訴最後到達法院審判,前後都沒用到半個月。
而且袁沐等人還順藤摸瓜,將李浩三人之前的一些犯罪事實調查了出來,主要是袁沐怕三人死不了,儘可能的加大三人的罪行。
而審判結果在審判的當庭就宣判了,如下:
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孫軍,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楊武,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李兵(李浩的父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被告人李金花(李浩的母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被告人孫建設(孫軍的父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被告人周翠翠(孫軍的母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被告人楊軍(楊武的父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被告人沈玉蘭(楊武的母親),犯教唆罪,包庇罪,數罪併罰,現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院這次可是下狠了,嚴格執行上級部門的指示,都是從嚴,從重處理。
本來三人像李兵,孫建設和楊軍三人這樣的,罪名應該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就算是數罪併罰要是按照正常來判的話,估計也就頂多十年,現在法院給了個最高槓。
另外三人的母親也是如此,她們也參與此事,也教唆,包庇了三個孩子,她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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