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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
不過我現在忙得很,還沒去考慮婚禮這件形式主義的事情,不走那個形式也沒什麼,反正我小時候都已經和青青成過一次親了。
我收起請柬,看了一眼,將請柬放進抽屜裡面,鎖上。
“你好像有點心事!”青青站在我後面。
我回頭看著她,笑了笑:“老朋友要結婚了,挺高興的!”
青青說:“她當年好像挺喜歡你的!”
我摸了摸腦袋:“沒辦法,誰叫我那時候長得帥帥惹人愛呢!哈哈哈!”
頓了一下,我問青青:“你覺得我應該去嗎?”
青青說:“請柬都送來了,怎麼能不去呢?你現在可是楊大師,不能讓人家在背後說壞話!”
我點點頭,走到陽臺上,點上一支菸,仰望星空。
實話講,我真的一點都不悲傷,而是發自內心的高興,那個曾經喜歡過我的女孩,如今終於找到了屬於她的幸福,我是真心實意的祝福她。
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張語馨的時候,她出現在教室門口,漂亮的不可方物,她是男生們心目中的女神,卻也是女人們共同嫉妒的物件。所以,她沒有多少朋友,甚至被人誤會為“冷傲”。
我還記得我們一起去仙女湖野遊,碰上狐妖,是張語馨給我的玉佛救了命。
後來,她把玉佛送給我,作為“定情信物”。
我還記得,她被鬼胎纏身的時候,我藏在她的閨房裡面,幫她抓鬼,然後和她同睡一個被窩裡面,差點就發生了羞羞的事情。
再然後,我去了外地上學。
再然後,我為了生活在廣州拼搏。
再然後,她已嫁做他人妻,為這段青春畫下了句號。
夜風輕拂我的臉龐,窗外的田野春意闌珊,山還是那座山,而人,已經不是那個人。
我突然想起了不知在哪裡看過的一句話: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遇到你。
黑夜漸濃,我閉上眼睛,朦朧中,我彷彿又回到了年少時候,又回到了鎮上的學校,又回到了當年坐過的教室,看見張語馨站在門口,白衣勝雪,美的如同天使……
再見了,少年的你。
再見了,年少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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