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當捕快 番外完結_第4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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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斯有一種異樣的得意,那臉上的表情,比他自己抓了犯人還要開心呢。
可傻笑兩下,盧斯立刻意識到了什麼,說一聲:“快走,那夥盜匪兇悍。”當先就小跑著去了。
卻說馮錚那邊,到底是怎麼先盧斯一步找著人的呢?他並沒有一個一個的去走訪苦主,而是又讓無常們回去叫了人,把其中幾家的苦主都接到了一處茶樓。
這些被搶了的人,除了在當鋪外頭被搶的兩個之外,其餘大多都是中產之家,被搶走的銀錢固然讓他們肉痛,更讓這些人憤恨恐懼的是挨的那一下打。那一下雖然也沒有性命之憂,可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被搶劫後的恐怖。
他們中的多數人現在都不敢獨自出家門的,看見小巷子就繞得遠遠的,午夜夢迴還經常把自己嚇醒。當然,過上半年一年的他們這種情況就會逐漸好轉,可是現極端,正是這些苦主最痛苦的時候。
這些苦主都在心裡暗罵開陽府辦案太廢物,到現在一點線索都沒有。
一聽說是無常司出馬,基本上苦主們都是二話不說便來了。
且馮錚的選擇也不是隨便瞎找的,他是盯著那些案卷上多少言之有物的,那明擺著前後詞不達意,迷迷糊糊的,都沒在內。
這七八個苦主一到,茶樓並非公堂,馮錚也沒擺官威,但就跟盧斯的小白臉很嚇人一樣,馮錚的正氣臉也是很能唬人的。因此,既沒有讓這這些苦主太緊張,也很能贏得他們的信任。
馮錚就讓他們安下心來,一個一個的回想當日的情景。在此之前,這些苦主並沒有被聚集在一起過,雖然馮錚知道,他們聚集起來的互相影響可能有好的,也可能有壞的。
人畢竟都有叢集的意思,又都是同仇敵愾的苦主,萬一一個說“我記得有個某某某”,很可能另外一個就會下意識的也跟著點頭“對對!我也記得!”
第237章
苦主們指證可能造成錯誤,可只要馮錚盡到自己的責任, 冤案就不會產生。
馮錚從這些苦主們的那裡得到了三個嫌疑人, 一人是個蠟黃臉的瘦子, 一人是個虯髯壯漢。可除此之外,並沒有更多的關於這兩個人的線索, 現在開陽城一百多萬的人口裡找出這麼兩個人,實在是太困難了。第三個人,則是個面有刀疤的男子。
——這三個人並非是所有苦主都見到了,卻也是至少有三個苦主印象裡有這麼個人。
刀疤就明顯多了,且說出依稀見過刀疤男人的人有五人。稍後, 馮錚讓他們各自畫出刀疤在臉上的位置時,只有兩個人的位置相同。在左臉,左眼角向下, 一直到下巴。
馮錚想著, 這或許也不是一條可用的線索, 刀疤是一個很突兀的痕跡,說不動這就是苦主們下意識的從眾的,可是,他剛這麼想, 突然就有個苦主叫了起來:“這人我認識!他不是尹帶娣嗎!”
這人叫謝邀, 是苦主裡頭家境最好的,受害時間最近,也是被劫走的銀子最多的,足有三十多兩, 這銀子是他想去贖買樓子裡相好的,無奈去晚了一步,他相好讓人捷足先登了。
“你認識此人?”
“小人認識,此人叫尹帶娣,小人曾讓此人做過兩次幫閒。”這表示,他認識的不是紙上那眉目歪斜,畫工拙劣的人面,而是那道傷疤。
幫閒的定義挺廣的,工作範圍也是挺廣的。酒樓、茶館、青樓、戲苑等等各處玩樂之所在,都有幫閒,簡言之,他們就是帶人玩的小二、導遊、掮客、保鏢、拉皮條的,他們都幹。這些人多是熟悉某個地方的混混出身。
馮錚用手指敲了敲桌面:“你既然乃是院子裡的常客?可是常常宿在那處?”
“正是!”這謝邀並不覺得自己的風流有什麼不對,反而很驕傲的點點頭,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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