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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經想過,但這個苦主因為常這麼幹,所以那店裡的夥計掌櫃與常客都認識他,事發當日,也有人與他打趣,怕就是這麼讓人盯上的。但這點別看小,常常來往吃酒的人卻不少,老客、熟客都有,夥計也記不下來。其餘的地方,也多是人來人往的所在。就有一個是首飾鋪子,可那首飾鋪子對面當日來了家賣藝的,也是熱鬧得很。”

盧斯聽罷道:“看來,你們是確定了,兇犯乃是從這些地點尾隨而出的?”

“是,畢竟這些苦主,小人等都去看過,也問仔細了他們穿的衣裳,都是不打眼的。若非是做了什麼讓人盯住,誰都不知道他們身上帶著銀錢。”

“不過我看其中有個苦主與旁人不同。”

“盧將軍說的,是出了藥鋪的那位?”府尹問。

“對,我看案卷上說,他買了藥,出來讓人給劫了?但按理說,買了藥,身上還有許多錢?”

“這事我當時也有些好奇,所以也問了,這人是家裡妻子有孕,買了安胎藥,還要去買補品。他買藥的時候,錢財不小心露了白,這才糟了禍殃。”府尹感嘆一聲,可是看盧斯表情不太對,“怎麼,盧將軍對此還是有些懷疑?”

“嗯……這個案子,麻煩就麻煩在找不著犯人上頭。他們的作案過程倒是很容易,無外乎有一到兩個人作為前哨,在不引人注目又人來人往的地點,尋覓獵物。之後,從這些案子的情況看,至少還有兩到三個人,彼此配合。將獵物逼入陷阱。陷阱裡頭又有專門的打手等著,一擊命中,搜掠了財物,立刻逃跑。”

府尹連連點頭:“對,該是如此。”

“這樣一個團伙,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了。既然是在最近幾個月才突然出事,若是早就有的人,道上不會沒有訊息。這夥人,怕是一群老手集結起來,但卻不一定日常的時候也是一起行動的。很可能是隔一段時間集合一次,或者是以某人的家為集合地點,弄一個標記,看見標記就集結起來。”

府尹不點頭也不搖頭了,他是覺得有點茫然,就從那些案卷,還有捕快的三言兩語中,他是這沒看出來哪裡能顯示出這些犯人的日常行動的。

他哪裡知道,盧斯說的這不是從卷宗裡看出來的,這是他的日常經驗。

最麻煩的搶劫案就是流竄作案加團伙作案了,未來網路世界尤其如此。網上約時間、約地點、約人員,踩點兩三天,出手一次吃上三兩個月,再找下一個目標。

這個案子跟盧斯在現代所瞭解的一些案子都很是類似——像盧斯過去,就屬於是在本地以開場子、看場子為正業的地頭蛇,他們最討厭的一種,就是這種跑過來割麥子的過江龍,尤其是連個招呼都不打,碼頭也不拜,拿他們的場子當狩獵場的過江龍。

第234章

“我看了一下時間,這個團伙的作案時間是越來越近了, 從累積金額來看, 過去是隻要五六兩銀子就能讓他們花用十幾天, 後頭卻是十幾兩銀子六七天也不夠,很明顯只搶劫路人已經不夠他們揮霍了, 要不了多久,怕是就要從路上搶劫,變成入室搶劫了。”

即便有宵禁,可宵禁的巡邏是很有規律的,真想做點什麼, 對於這些窮兇極惡且極其有經驗的盜匪來說,是攔不住他們的,這就跟多堅固的防盜門都有能開的賊一個道理。一旦他們改變作案手段, 那到時候可就不只是破財傷身, 而是要出人命了。

府尹也在邊上低頭默算:“確是如此, 那我等如今該當如何?”

“線索還少,還是先走一圈苦主吧。”盧斯搖頭,“師兄,咱們分頭走。”

“好。你要先去買藥的那位那裡?”

“嗯, 雖然買安胎藥露了白也說得通, 但是那藥店我知道,不是什麼大店子,藥材種類雖然還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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