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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排外,他們那種幫親不幫理的鄉民思想強烈得無可附加。反正,按照里正說,這個村子除了趕集,很少到城裡幹什麼事情。婚喪嫁娶,添丁進口,都是里正每年秋天帶著捕快和書吏來收糧的時候,給他們把整年的一口氣辦了,可這樣也絕對有錯漏的。

里正說完,再結合自己過去所知,其中大多數恩怨物件都是在嫌疑之外,只有一個兩個物件值得繼續追查。

一個是盧斯和馮錚還在食谷縣的時候發生的事情,兩家村很少和外村聯姻,可這麼多年下來,這兩家村跟一家差不多了,彼此之間的血緣都極近。這樣的結合,越來越難生出孩子,所以,兩家村就和這個年代,很多發生類似情況的村莊一樣,開始買孩子,買女人。

當年黑白無常坐鎮,食谷縣不合法的人口買賣已經絕跡,可這年頭合法的買賣,真不是他們倆能插手的了。

有這麼一個女子,是隔壁長豐縣掛馬村孫家的媳婦王氏。掛馬村這個村子來由也不簡單,掛馬摘兵,這掛馬村立國之初的時候,也是個軍戶村,後來出了個將軍,求了恩典,整個村子的人都軍戶改成了民戶。可以說是勞興州里武風最盛行的一個村子了,村子裡的人無論男女老幼都會兩下把式。這村子還是個大村,其實已經能算是個小鎮子了,全村老小有八百多人。

王氏給孫家生了一兒一女,跟丈夫也和睦,但寡婦婆婆卻一直不喜歡這個媳婦。因為王氏嫁進孫家沒兩年,她孃家爹孃就去世了,她也沒有兄弟姊妹,婆婆就覺得這媳婦命太硬,覺得他剋死了婆家,早晚有一天也要克了她孫家。

即便是迷信的外人,聽這婆婆言行,都覺得可笑,多有村人勸慰,可是沒辦法,她就是篤定了。後來掛馬村的村民被徵了徭役,去修路,這兒子就去了。婆婆便日日在家裡哭罵,說兒子一去不還,是讓兒媳婦給剋死了。

於是,兒子去服徭役不到一個月,婆婆不但兒媳婦,還把孫女也給賣了。一賣就賣到了兩家村馮家,兒媳婦給人當婆娘,孫女給人當了童養媳。六個月之後,這兒子服徭役回來了,回家一看,媳婦和女兒都給人賣了,兒子也變得呆愣愣的,當即大病一場。畢竟服徭役可是虧損身子得厲害。

又病了大半年,兒子總算是能起身了,就找了一群村民來了兩家村,想要把老婆贖回去。

可這時候王氏已經又生下了孩子,還是個男孩子。而且買下王氏的這個丈夫,對她還不錯,把她女兒也從鄰家買了過來,當做自己的親生女兒對待。婆婆公公雖然說不上慈和,但比之過去那位寡婦婆婆,那當然是好出了八條街去。

她的前夫這時候就來鬧了,他說王氏是他妻子,家裡老母賣的不算。馮家則表示,不管之前王氏是誰的,反正現在王氏是他們買下來的。

兩邊當時鬧的挺大的,後來就鬧到了官府去。當時長豐縣的縣令怕麻煩,就把事情都推給了食谷縣的胡大人,胡大人就表示,你們兩邊不管買的還是賣的都不合法。又把那買了人的人牙子抓來,打了二十大板,罰銀十兩。

大昱的律令,不管是男女,只要成年了,若要買賣,就得他或者她自己同意。在自己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制買賣的,別管是爹孃、婆婆公公,還是丈夫、妻子,都是不合法的。

這條律法是好的,但現在以孝治天下,綱常在法理之前,老百姓又多是斗大的字不認一籮筐,更遑論律法,要是家裡長輩把人賣了,作為後輩再不願意,也只能當自己願意。孝是好的,可很多長輩已經打著孝的招牌,把兒孫當成了奴隸和財產。這是律法和官府都沒辦法管的,只能民不舉官不究。

現在民鬧起來了,胡大人表示,讓王氏在兩家人之間,自己選。

王氏看了看帶著兒子的前夫,再看了看抱著新生兒拉著女兒的現任,表示要留在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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