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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她曾經一遍遍看著那些資訊。
看那個女孩是如何向他訴說衷腸,他是如何冷淡地拒絕,而她是如何一遍遍懇求他陪她去個地方,最後他說:“好吧。”
一句“好吧”,似乎判決了李如洗體內某一部分的死刑。
反倒是後面那些一再的約會,去聽歌劇,去看電影,去逛博物館,去逛唱片店,之後女孩寫許多宛如情詩的遊記,各種午夜的呢喃和傾訴,少女的心情……她看了並無感覺。
直到看到陳琢理說“還君明珠雙淚垂”,怒火才重新燃燒起來。
雙淚垂?
何必淚垂呢?
現代社會,又不是不能離婚。
李如洗清楚記得,當初在那怒火燒盡一切的灰燼中,她有一顆怒吼著要離婚的心。
她跑出家門,點著煙在小區綠化帶裡遊蕩,想弄清楚下一步怎麼做時,並不比被家暴一次次折磨得絕望和迷茫的林翡翠好多少。
陳琢理那時候打電話和發微信給她,都被她拒絕了,後來,陳琢理抱著孩子下來找她。
當時,噗噗才三歲,婆婆和她媽媽已經有一年不在這裡幫帶孩子,噗噗上小託班,平時接送和帶娃都是他們夫妻兩人,吵架了當然也不可能把孩子自己放在家,所以陳琢理要找她就只能抱著兒子來找。
而她看著哇哇大哭,拼命找媽媽的兒子,當然不想當著孩子面爭吵和談論離婚,只好忍了氣先回去。
然後是無窮無盡的懇求,廝纏,雙方家長輪流上陣,曉之以世事本如此的心靈雞湯,動之以孩子還小的語重心長……最終,李如洗沒能離成婚。
時至今日,李如洗也不知道自己沒離婚是對是錯。
從現實角度來說,她也只是個普通女人,既要工作,又要帶娃,還要料理好家務,生活得高質量,真的是太難了。
陳琢理對家庭的貢獻度也許不如她高,但他也絕不是喪偶式家庭的男主角,他分擔至少一半的家務,作為爸爸也相當稱職,他的業餘時間,幾乎也都花在家庭和孩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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