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6節,我的八次奇妙人生,葡萄,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唉喲,這都流血了。”
“大晚上的,鬧騰什麼啊,我家孩子都被吵醒了!”這是一貫關係不好的。
“這是偷人啊,還是養漢啊,怎麼就把人打成這樣了?”
黃成林還在梗著脖子嚷嚷:“不聽話的老婆就得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警察終於趕到了,來了三個,還拿了槍。
來了就嚷嚷:“誰報的警?搶劫犯呢?有人出事沒?”等到聽眾人七嘴八舌說出原委,弄清楚就是個家暴小案子,警察們鬆了口氣,把槍收了回去。
而黃成林被警察的架勢一嚇,已經沒了之前對著弱妻稚子不可一世的態度,慫了。
警察們看了李如洗一眼,就對著他教育開了:“怎麼回事?哪能這麼打老婆,要注意家庭和睦!”
“這大晚上的,鬧得大家都休息不好,這是擾民!”
“雖然是你們自己家家務事,我們不好管,但是打人總是不對的……”
“不要有下回了!”
黃成林唯唯諾諾地答應:“對,好……是……我下回注意。都是這婆娘,一點小事亂跑亂叫,還麻煩警察同志跑一趟,太不應該了。”
又要上前遞煙。
然後警察覺得這事就算完了,叮囑幾聲就打算撤了。
李如洗這時候顫顫巍巍站了起來,抬高的聲音在黑夜中格外清晰:“警察同志,我要求驗傷。”
“雖然他是我丈夫,但是他毆打我,也構成故意傷害罪。”
“你們這麼不痛不癢說他幾句,回家他只會變本加厲打我。之前,他還說要把我和孩子都殺了。”
“如果真的發生了,或者他打得我受不了,我只能帶孩子跳河……這事鬧出去,你們曾經來過卻沒阻止,會被怎麼說?”
第38章 林翡翠
李如洗現在叫林翡翠。
林翡翠經歷過的事情,都在她腦海記憶之中,宛如親歷。
她今年才二十三歲,已經有一個五歲的女兒了。
對於李如洗而言,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十七八歲懷孕生孩子,明明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自己都還是個孩子呢!
李如洗十七八歲時在幹嘛?高考,讀大學,追劇,上網看小說,剛剛離開家,對未來充滿憧憬,第一次嘗試著不跟父母而是自己,或跟同學們一起出去旅遊……
她周圍的人亦如此。
可是對於林翡翠而言,十七八歲就“結婚”生孩子,似乎正常得很。
她周圍的人也同樣大都如此。
林翡翠的孃家在隔壁村,她父母一輩已經不太種地,父親偶爾出去打打工,大部分時候,家境十分貧窮。
她母親生了她和哥哥兩人,哥哥比她大三四歲。
兄妹倆成績都不太好,讀到初中就不讀書了。
十五歲時,林翡翠就跟著村裡人出去打工了,打了兩年工,賺了一點錢,除了生活費,剩下幾乎全部交給父母了。
到了十七歲,父母叫她回家,就有媒人上門給說親,說的就是她現在的丈夫黃成林。
黃成林比她大六歲,學了泥瓦匠的手藝,黃家對她也滿意,兩家就開始討價還價,談彩禮的問題。
在農村,結婚對於男方而言,是要剝一層皮的,舉全家之力,湊一份彩禮。
最終彩禮談好是十二萬八。
這個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帶不帶回來,全憑女方父母說了算。
村裡也有疼女兒的,會給帶回來一部分,甚至也有全部帶回來的,但是像李如洗那樣,沒有彩禮,男女雙方等額出資買房是絕對不可能的。
也不可能像很多城市裡的小夫妻結婚那樣男方買房,女方裝修或陪嫁車之類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