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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當時大概是覺得荒謬的,也可能是覺得過於突兀,被嚇到了,她慌慌張張地擺了擺手,留下一句別開玩笑,就轉頭跑了。
……
後來一小段時間裡發生了什麼,明珠在將故事轉述給虞幸的時候就說,她只覺得恍惚,一點印象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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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過來的時候,她正坐一間茶樓的二樓,身穿一件洋裝小制服,頭頂帶著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樓下,便是百寶街主街的街景,女人們大多身穿旗袍,男人們則大多身著西裝,只有街邊小販穿的衣服較為廉價,階級分明。
坐在她對面的是她認識了許久的筆友,同樣西裝筆挺,俊美的臉幾乎讓人不敢相信這是真實存在的容貌。
兩人因在同一家報社上發表的評論意見相左,展開了爭論而結識,一直以來都是書信聯絡。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覺得其實這位筆友的見識和談吐絲毫不弱於她,頭腦清醒,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是個非常有內涵的人。
她早就對這位筆友心生好奇與愛慕,不過沒有見到真人之前她是不會淪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筆友約好了在南水鎮見面,這是筆友的家鄉,也是筆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萬萬沒有想到,只是靠談吐就已經讓她心動的男人,外表竟然優秀到這種程度。
他們剛剛已經面對面聊了一些,因為平時都以筆名互稱,因此直到才剛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
沒錯,就在明珠來到南水鎮的第一天,她進入了百寶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個照面。
因為拒絕了對方一見鍾情的告白,明珠還沒走出百寶街的範圍,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誰,反而被框定在了一個對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裡。
整條街的“人”都變了,他們不再是從各個地方旅行而來的遊客,而是和百寶街屬於同一個年代的,為了給明珠和方宵談戀愛當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寶街裡,可她自己意識不到。
在接下來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個是生活自由的職業撰稿人,一個是在港口權力很大的最年輕的負責人,兩人高高興興談起了戀愛,明珠越來越覺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時機成熟後,她被邀請去了方家做客,雖然方宵的爸爸板著臉有點兇,而且是個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長,不太符合她新時代女性的思維,但好在他對方宵的選擇沒有過多幹涉。
一直住在旅店裡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兩人情到深處,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開始做得很剋制,可後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強制的風格,明珠見慣了他溫柔的樣子,乍一接觸到他的另一面,不僅沒有生氣,反而覺得他失控時的樣子很性感。
其實這點小情趣也沒有弄疼她,明珠還挺喜歡的。
很快,他們想要結婚了。
明珠寫信通知了家裡人,家中人雖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對於婚姻大事還是不夠放心,決定來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時的明珠並不知道,她以為她在方宵身邊度過了半年多的時間,在舅舅他們看來只有半個多月。
——他們的掌上明珠,來南水鎮的第一天就跑丟了,電話也打不通,一失蹤就是半個月。
這半個月裡,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們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談不下去,每天都在鎮上以及周邊地區尋找她的蹤跡,也向鎮上的警局報了警。
可惜這個鎮子從頭到尾都是虛假的,真正的外來遊客少得可憐。
報案石沉大海,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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