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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的倫理和道德。

這於那些守衛破舊世俗的人而言是大逆不道,於溫飽尚且腦子解決的百姓來說,是茶餘飯後的樂事一樁,於身處當中的人而言,這卻是萬里逢春。

陳祝山走到益州,仍然沒有找到知語。

他無比地挫敗,同時又心存希望。

陳祝山輾轉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的時候,已經又一年冬天。他離開時,是九五至尊,住在那不見天日的宮城裡。如今回來時,忽然成了閒人一個。

他進城門時,還有些茫然,隨後卻為這一身輕鬆感到歡喜。

什麼該死的社稷,終於不會再煩他了。

他在京中的府邸,仍是當年做三皇子時所居住的府邸。

那裡知語曾經住過。

雖然僕從早就換了人,不過仍舊叫人睹物思人。

陳祝山推開門來,一步步沿長廊走過,瞥見長廊盡頭有一個人影。

那是知語的背影。

他的心忽然緊張起來,像忽然被春風眷顧的山嶺,萬物復甦。他懷著這種熱切的心情跑過去,他渾身都在顫抖,他停下腳步,想開口叫一聲她的名字,卻發覺自己連聲音都在顫抖,他失了聲。

那人轉過頭來,是他魂牽夢縈的模樣,同他說:“好久不見,三哥。”

=正文完=

番外

又一年清明。

江恆在山上小坐, 墳前孤零零放了兩杯酒。

他道:“昨夜小寐, 忽疑卿到,轉醒, 唯有燈火長明。”

在長久的沉默裡, 飄出一句:“祝好。”

我連你的名字喊出來,都覺得給你增添了罪惡。你這輩子, 過得也不怎麼好。只好希望你下輩子,過得好一些。

江恆抬手倒了一杯酒, 而後起身離開。

茫茫山林, 來處去處,並不分明。

——分割線——

番外·覆水難收

與同是七歲時候被賣到二爺家裡的。

她父親是個窮秀才,還染上了賭癮。把家裡輸得精光,連這小女兒, 也一併賣了。

與同常想, 或許他也想過,這對女兒來說, 是個好出路。

這當然是自我安慰。

畢竟賣身奴才, 和賭鬼女兒, 哪個都不比哪個好一點。

她被買回來, 然後安排進了三姑娘的屋裡。原以為是做一輩子粗使奴才, 但是三小姐人好,並不要她做什麼,反而日常讀些書,寫寫字之類。倒也輕鬆。

其實有時候讀書是累贅, 不懂得許多道理,日子反而可以苦著下去。

這話是後來她跟了二爺,才明白的道理。二爺說的。

與同覺得這話說得很對,譬如她自己,倘使她不曾跟著三小姐讀這些書,便不會同二爺有什麼牽連。

二爺便是因為她讀書才瞧上她的,她會作詩,讀了書之後,做奴才也做出了些清高的優越感。

那時候二爺同她談論詩文,她便覺得二爺是個不同的人。

何為不同的人呢?

在與同看來,便是超脫這世俗枷鎖的人,便是不同的人。

那時候二爺常說一些很有意思的話,同那些世俗和道德並不相稱。那時候與同十四歲,二爺只比她大八歲,二十二歲。

二爺房裡有一個正夫人,和一房小妾。正太太便稱夫人,那房小妾便稱姨娘。唯她,稱一句“同姑娘”。

那時候,也覺得是莫大的寵幸了。

這是二爺待她,同待旁人的不同。與同是很喜歡的。

二爺常帶她出門,城裡人都知道,二爺府裡有一位“同姑娘”。

與同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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