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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黎時和黎旭的對話還在繼續。

黎旭磨著牙:“不是吧?她那小破公司,還想從她現實的專利上磨點兒好處去?”

作者有話說:

不是廣告,不是廣告,只是我自己用的,就是這個牌子的。

“利益當頭。”黎時淡淡一哂, “這就是我今天找你的第二個原因了——萬一屬權爭議對簿公堂,贏面有多少?”

“如果你請我的話,百分之百。”黎旭回答,“哎哎, 別用這種眼神看我, 你都說出這個詞來了, 應該瞭解過。她那小破公司要是想從中間分一杯羹, 唯一的切入點只可能是——她進遊戲, 是公司委派的工作, 那麼她在工作中產生的價值就是屬於公司的。”

“附加價值。”黎時糾正。

“所以啊, 有得打。看合同是怎麼簽訂的了,通常來說, 這種合同的條款不會細緻到這種程度,畢竟, 玩玩遊戲搞出了幾個聯盟專利這種事,一般人也不可能想得到。你放心, 聯盟專利保護, 她那小破公司沒在創造過程中出過什麼力,現實中這塊, 他們插不進手, 最多也就噁心噁心人, 但是這中間, 有個問題——真走程式的話,贏肯定會贏,但耗日持久, 時間成本算下來就不一定是贏了。”

“屬權爭議官司一打, 沒出結果之前, 專利就被鎖定,沒有辦法產生價值了。”

“就是這個道理。專利屬權官司沒有簡易程式,必須走常規流程,要是這招是衝著幽煙一縷一個人去的,那就是在‘經濟’這塊拿捏住了她的命門。這種經濟類的官司,最常用的是一個‘拖’字訣——打官司要錢,生存要錢,外部再施施壓,一個邊緣星來的小姑娘,沒有後臺沒有幫助的,自然也就撐不下去了,關鍵是邊緣星來的,很難在短期內建立起聯盟法制的概念,更不會知道這裡面的彎彎繞繞,走到最後,很有可能被逼接受對方提出的讓步調解這一條路。”

“威逼利誘,欺瞞拐騙,這就是你們慣用的套路?”

“不過是資訊差外加一點話術。”黎旭一笑,“法律條款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然你以為律師吃什麼飯的?好了好了,不要表現得像是你自己被逼著簽訂了不平等條約一樣。你既然問了,就是想插手了?你既然插手,這中間就沒什麼問題了,關鍵在幽煙一縷那邊,只要她守住了,不鬆口就行。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你,這個事件出現,對你挖她去你那邊的打算來說,是個不利訊號。”

“錢?”

“對,錢。”黎旭收起了笑意,“我看到過你們圈子裡那種合同,從邊緣星籤人的,條款都很苛刻,賠償金額也開得是天價。有所求有所付出,首都星居留權這種東西,有時候真的挺害人的。”

黎時微點頭。

“賠償金只是個籌碼,視價值而定,彈性很大。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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