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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為了約束首領,何必做出這樣別緻的瓶子?以至於我們又學會了新的本領。”

“當然是為了賺錢!”

“喲!你真的一點都不謙虛。”

“那是當然。”留裡克來了性子:“克拉瓦森!卡威!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嗎?”

“賣酒?總不會是把伏特加裝瓶子裡,連瓶子一起賣掉?!”卡威簡直是明知故問。

“你說的非常對。”留裡克旋即介紹起美好的前景:“我就是要賣酒!你們知道古爾德的那個玻璃瓶,那是羅馬人的寶貝,為了得到它古爾德用了三十個金幣!還有呢!羅馬人也會某些製作好酒的辦法,但是就沒有我們這樣高明。古爾德的一瓶酒價值至少四十個金幣,你們覺得我們呢?”

“這……”激動的克拉瓦森心臟都要炸了:“我們也賣四十個金幣?”

“不必。那樣的價格沒有多少人受得了。依我看,十桶麥酒可以加工成一桶伏特加。一桶伏特加灌進這種瓶子,足夠五十瓶了。”

留裡克的估算還算準確,十桶麥酒變成50°的伏特加完全合情理,他搞出的玻璃瓶容量約在二百毫升,不得不說是真正意義的小瓶子。

恰恰是它的小顯得非常精緻,恰恰迎合了人們對寶貝的需求。寶貝嘛,就該是袖珍的。

再說了,它是寶貝也是很好的生活用品。

擁有這個瓶子的人,用它裝蜂蜜、裝普通麥酒,乃至純水都行。

尤其的純水,別人乍一看去還以為裝的是好酒呢!

就這樣,克拉瓦森一口氣做了五個這樣的小瓶子,它們根本沒有經歷退火處理,都是頗為快速的自然冷卻。經驗與不能完全明白的理論使得他認定,這種瓶子暫且不耐熱。

反正是裝酒,反正也是一種實驗,要求不用太多。

於是乎,今日蒸餾的一桶麥酒所得的烈酒,完全裝滿了五個印著“羅斯伏特加”字樣的玻璃瓶裡。它的外形確實有些像留裡克印象裡超市銷售的某咖啡的玻璃瓶,隨著橡木塞子蓋上,它的模樣讓留裡克有一種強烈的時刻錯亂感。

就彷彿千年後工業時代的產品,出現在了蠻荒的九世紀。

瞧瞧吧!它身上還有模具的痕跡呢!就是貫穿整個瓶子的一條暗線,那就是兩瓣模具的閉合線,也表明了它的製造原理。當然,只有最優秀的工匠能意識到它是怎樣被創造的。這種人,恐怕在東羅馬也是屈指可數。

而這,就是留裡克打算給父親的禮物。然後交待奧托每天喝一瓶。

雖是一瓶,那也足有二兩二鍋頭的程度了。

但留裡克更是想到它的商業價值。

都是賣酒嘛,自己必須收穫更多的利潤。

這裡有什麼成本呢?麥酒成品,蒸餾勞動成本,玻璃瓶製作成本,包裝成本,還有銷售成本等。

所以這些加起來,一瓶酒賣上一百五十銀幣很合適吧!

畢竟僅就玻璃瓶,它的價值怎麼說也得又一百個銀幣。

真就一百五十個銀幣?會不會還是太貴了點?我要是隻給大商人銷售,就不好賺小商人的錢了。

留裡克還拿不定主意,不過他已經和克拉瓦森做了約定,那就是大量生產新型的玻璃瓶,以及儘量做蒸餾酒。

留裡克覺得自己可以成立一個“羅斯伏特加酒業”的公司,瓶子上的陽文就是自己的商標呢!

價格嘛,他做了一個可以接受的區間,那就是一瓶烈酒,一百銀幣到一百五十銀幣。

確實價格非常昂貴,一瓶酒足夠普通一個男人過上四年日子了!反正烈酒也不是普通人可以享受的。

以後也是可以降價,就是前提是必須產能爆發!

產能爆發?他覺得首先得糧食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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