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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二月大事連連,先是月中驚聞丟了西寧城,接下去沒多久,朝廷不僅沒有對事涉西寧的三邊總督做出什麼指示,只是斥責他行事拖沓,讓他早些調集軍、糧等物資好收復失地,然後反倒十分突然的設立了七鎮經略,由高務實以原官兼任,並重新加了都察院銜。
高務實現在的職務全稱是“協理京營戎政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經略薊遼四鎮及宣大三鎮等處邊務兼理糧餉”。除此之外,朱翊鈞還順便把他的文散官官階從嘉議大夫升至通議大夫,理由是京營改制順利的加賞。餘官並如故——餘官就是宮保之類的虛銜。
這道旨意能被順利透過,就已經讓外界議論紛紛,甚至有人公開討論,懷疑內閣和六科都瘋掉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和有明一代巡撫、總督、經略等職務的設定演變有關。
有明一代,始終缺乏軍事高階長官的經制官職設定,朝廷文官被派遣到地方上,大都是以兵部、都察院等掛銜的特殊身份,駕凌於三司之上。
巡撫、總督兩職的來歷和差別本書前文已有所述,這裡就不贅言,主要只說這個“經略”。
《明史》曰:“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於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於保定。”
然而《明史》這裡顯然錯了,因為從《明實錄》中的資料來看,最早的經略並不是出現於天啟年間。當然,這裡可以將“經略”理解為動詞,作為“經營軍務負責功略”之類的意思來理解。
如弘治十八年六月丙辰:經略山海關工部左侍郎李鐩回京,上經略事蹟。起廟山口迄於密雲墓田穀關,展出荒地五十頃二十廟,修邊牆二萬四千七百九十餘丈、糠溝三千三百餘丈、墩臺、敵臺、城樓、營堡等項共一百七十餘座,營房三百八十餘間。(《武宗實錄》)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韃賊五赤金率眾往牧河套,將入寇延綏,守臣以聞。兵部議令:“延綏副總兵朱鑾、參將杭雄、遊擊周政、劉玉軍安邊營等處,紀世楹、馮大經以次東駐便利城堡;總兵柳湧守鎮城相機發兵,寧夏總兵安國守鎮城,副總兵路英、遊擊李永定軍清水營、花馬池、定邊營等處,與東路參將各飭兵巡哨、應援,陝西總兵趙文、都御史鄭楊駐固原經略。請將俱聽自為戰守,不必遙制。”從之。(《武宗實錄》)
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兵部奏:“居庸、紫荊、倒馬三關修築墩堡、城樓、牆壕凡九百有奇。都御史李瓚所經略也。”(《世宗實錄》)
萬曆三十年十一月甲申:起都察院右都御史蹇達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經略御倭;右僉都御史戶應元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神宗實錄》)
《明史》也有後期的記載,如萬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巡撫天津僉都御史萬世德經略朝鮮。
在這裡可以看到,工部侍郎也可以就任“經略”一職,因此“經略”的實際最低“標配”就是侍郎,換句話說,就是六部堂上官及以上的大臣可以在朝廷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出任“經略”。
而明史中提到的楊鎬,則是在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庚申:起升楊鎬為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神宗實錄》)
從字面上來理解,楊鎬的實際職務是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負責“經略遼東”,“經略”在這裡當成動詞來理解更為合適。
當然有些時候,總督和經略都常常作為動詞混淆在一起使用,如《明史》記載,萬曆二十二十五年春正月丙辰:朝鮮使來請援。二月丙寅,複議徵倭。丙子,前都督同知麻貴為備倭總兵官,統南北諸軍。三月乙巳,山東右參政楊鎬為僉都御史,經略朝鮮軍務。己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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