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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的商律,但並不是說,商人就沒有人管了。
古代立法也是相當全面的,只是這些條例夾雜在很多其他律文之中。
朱祁鎮也親自翻越過好多次,最後發現越挑選越多。他忽然有一種覺悟。那就是很多律條看似與商律不相干的,但是其實就是緊密相連的。
比如大明律戶律之中,有課程。錢債,市廛。等條。其中課程,就是指犯私鹽,私茶等朝廷不許經營的商業,錢債,就是就銀錢借貸等關係釐定,市廛就是指商鋪,都是商業上的問題,但是還有一些關於繼承權的問題,很難分開。
朱祁鎮甚至有一種設定一套民法典的想法,只是他這個想法很快被自己按住了。
如果這樣做,就是徹底摧毀大明律體系了。
不會被很多人所接受。
朱祁鎮首先確定一點,那就是公司法。
這也是現實需要。
就好像冼景在工部做了登記,才能開佛山鐵廠,但是本質上佛山鐵廠乃至之後的很多工廠的性質,都缺乏釐定。
作為一個經營實體,該怎麼管理,也很少有先例。
朱祁鎮這些年放任,也看出了其中弊端,很多商人合夥經營的哪裡是商業團體,與流氓團伙相差有多少?
不都是無視法律,抱團謀利而已。
在這裡不得不說,古文的博大精深。
很多古代的話語,大半不用訓練,只要望文生義,大半都是對的。而現代新造的詞,其實讓古人去看,古人也能猜得七七八八的。
比如公司這個名字。
何為公?說文解字引韓非子之言:“背私為公。”
何為司?臣事於外者,凡司之屬皆從司。也就是執掌的意思。
那麼公司是什麼意思?不就是很多人合夥起來做一件事情嗎?
其實,會社這個名字,在明代的語境之中,更適合一點。因為大明境內有很多某某會,某某社。而且這種結社的風氣,在宋代都很是盛行了。
日韓一帶,將公司都叫做某某會社也就是這個原因。
不過,誰叫朱祁鎮習慣了公司這個名字,作為皇帝這一點小小的任性還是有的。
當然了,這個時代的公司法,可不是如同後世那麼繁瑣,不過幾條而已。
首先是註冊與登出。
朱祁鎮將這一件事情下放到了府一級別,也就是再有冼景佛山鐵廠這樣的事情,就不要跑到北京找門路了,只要在府找門路就行了。
還有規模確定。
這也是現實需要,很多一家經營一個門面,根本沒有註冊公司的必要。
朱祁鎮之所以要設立公司,也是而今社會發展的必要。理清上下關係,讓大明對這個大商人有管理的辦法。
當然了,還有一個隱藏且非常直接的目的,那就是收稅。
行政成本這一件事情,朱祁鎮一直記在心上。
大明行政效率雖然提高了不少,但是也就那會事情,那些小商人,實在管不起來。還不夠費事的。
其次,就是股份制度寫入律法之中。
其實中國商人很早就有合夥經營了,各種股份完的很溜的。朱祁鎮也多次詢問商人,他們之間也有一些約定成俗的商業慣例。
朱祁鎮也沒有怎麼修改,直接納入律條之中。
如此一來,商人合股經營在發生糾紛之後,這種案子,就有法可依。其實這些案子之前也有,不過都是援引先例而判的。
這些很多隻是經營上的一些問題,而接下來的很多東西,對朱祁鎮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直接關於朝廷的收入。
接下來就是繳納賦稅,其中好幾項,比如是各種專賣的賦稅,還有契稅,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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