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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讀者“喜歡色木的吳軍”贈送的催更符】

前天樵夫公會鬧到了半夜,然後就這樣讓他們住在特魯貝克工務店準備的住宿設施度過一晚,於第二天就班師回朝去了。

也就是昨天中午的時候,算是把麻煩的一行人給送走了。

可是,今天早上……

齊樂開啟食堂正門,準備營業的時候,眼前竟站著樵夫公會的大小姐伊梅爾達。

“……珍妮特,拿胡椒來~”

“你想烤我嗎!?”

“最好的方式是用加熱過的鐵板把你煎到半熟!”

面對從早上開始情緒就高漲的伊梅爾達,齊樂前天積攢的疲勞還沒完全消除,他現在還有點想去睡個回籠覺。

“……樵夫公會的分部已經決定設立在四十二區了吧?”

“是啊。只要我說一聲就能實現,說成是我的功勞也不為過吧?”

非要說起來,這件事確實讓你說一聲就被駁回了呢。

“分部的事,已經決定由我一手包辦了。就讓咱們一起同舟共濟吧。”

“雖然你這船確實很大,但材料是泥巴的話心裡會很不安啊……”

“是鋼鐵才對啊!”

“那就更要沉下去了呢。”

“嗯……很輕的,是輕鋼鐵。”

“從沒聽說過那種材料。”

先不管材料是什麼,如果坐上這種大小姐駕駛的船,保證會在離開港口之前就翻船。

特別是大船的話,想要逃跑也很困難啊。

“話說回來……這些話你應該去跟領主說吧?”

“你在說什麼?是你的行動、語言改變了我的心意,所以你才是這次合作的負責人。”

不對不對。談生意的人和負責人行動的人可是兩碼事。

在工廠裡,製作物品的是員工,承擔責任的是上司,要各司其職才行啊。

齊樂從一開始把專利權交給埃斯特拉,就是要讓她來把責任全部扛起來。

“啊!真不好意思。”齊樂在伊梅爾達面前擊了一下掌,“我剛才才想起來,齊樂他現在正忙著跑外呢。不如你過會兒再來吧。”

“那,你到底是誰啊!?”

“我?當然是他的崇拜者,樂齊小弟。”

怎麼那麼巧,就在這時,烏瑪羅他們也正好過來吃早飯。

“各位早上好啊!咦?這不是哈維爾小姐嗎?”

真是個絕妙的時機!

這傢伙是原四十區居民當然是認識的吧?想要花言巧語把他趕回去就不可能了。

“哎呀,你來得正好。特魯貝克先生,請問他是齊樂先生的崇拜者,樂齊小弟先生嗎?”

“齊樂先生,你們在玩什麼呢?”

“別問我,你們交往的時間最長。”

“我怎麼可能和女性交往!?”

齊樂這才注意到,就算是生活在四十區的居民,這傢伙也是一次都沒面對伊梅爾達的正臉。

“所以,不要是個女人就經由我來與之對話!”

齊樂見事情敗露,只好嘆了口氣承認自己就是齊樂。

“總之,關於地點什麼的,你和你父親,與四十二區的領主商量後再作決定吧。我其實什麼都決定不了的。”

話雖這麼說,樵夫公會分部的位置已經基本確定了。

就安置在汙水處理廠旁邊的那片土地。齊樂和埃斯特拉商量著,計劃在那裡建造分部的工房,以及樵夫公會成員居住的宿舍。

順便一說,伊梅爾達對位於新城的旅館其實並不滿意,所以乾脆讓他們自己來建設吧。

“那麼,我從今天開始要在哪裡睡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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