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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獵殺慧娟的過程之中,由於犯罪集團已經使用了二類炮灰成員小主播,所以其實只需要一到兩名外圍炮灰成員,便能夠非常完美的執行獵殺計劃。
對於這些位於第二套殺人班子的犯罪成員,當前唯一可以確定的,一定不是魏陽、馬希水、平俊凡這三人,至於是不是章青,又或者是那個似乎非常厲害的神秘第五人,還未可知。
又或者,是一些類似於魏陽這樣的核心成員/外圍炮灰成員。
要知道,犯罪集團在L市之中已經展示了大量的一次性二類炮灰成員,在這種已經呈現出來的強大洗腦能力面前,你還要硬說犯罪集團沒有在L市之內培養一些真正的核心成員,又或者是一些其他外圍炮灰成員,這很明顯就有點自欺欺人。
對此做好應有的準備,才能在未來的某一刻,接住這些突然爆發而出的額外破壞性力量。
透過對於慧娟屍體特性的初步分析,已經能夠大概推理出一些與犯罪集團直接相關的資訊,更是讓第五正對於犯罪集團的人員數量做了一次重新的預估。
這些重要的收穫,確實難能可貴。
雖然十分的珍貴,但卻並不怎麼解渴。
除了這些與犯罪集團的整體特性相關的關鍵資訊以外,犯罪集團處理慧娟的手段和步驟,也值得全面的推敲。
當初在調查慧娟死因的時候,其失蹤的特性是基本符合人間蒸發失蹤案特性的,現如今看來,她應該是在某處監控死角之中被犯罪集團給迷暈之後再帶走的。
轉運慧娟軀體的運輸車輛,可以是當時路面上經過的任何一輛民用車輛,甚至只要犯罪集團踩點嚴密,對於慧娟慣常習性預估得足夠準確,那麼完全可以在綁架慧娟的地點提前佈置一輛民用車輛。
這輛預設的民用車輛既可以及時的隱藏慧娟,甚至還能作為殺死慧娟的場所。
畢竟,慧娟的身上沒有任何的其他致命性外傷,唯一有傷害的,也全都集中於其肺部,這也能夠推斷出,慧娟不是死於乙醚中毒,就是死於相關中毒窒息性死亡。
之前在調查街心十字路口-爆炸案的時候,被焚燒致死的計程車司機尹哲,當時第五正對其死亡原因的判斷,就是犯罪集團預先用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高濃度氣體將其給迷暈,然後再縱火將其給焚燒致死。
如此,由於焚燒本身煙霧的掩蓋,尹哲的死因便可以完美的偽裝成為自殺。
雖然第五正的這種猜測,只是一種私人的猜測,但現如今反觀慧娟的死因,想要讓一名受害人無外傷的死去,犯罪集團對於此類殺人手段的研究還是非常深刻的。
就拿平俊凡會拿超標的亞硝-酸鹽和黃-曲-黴素來慢性謀殺其他人一樣,犯罪集團在培訓組織成員的時候,看來不僅對他們的身體運動技能進行了絕對的強化,對於一些特種化妝、毒殺技能也有一定的涉及和培訓。
就從這種規模的培訓力度,你也能夠一窺犯罪集團的圖謀到底有多大!
可以說,為了能夠悄無聲息的審判道德失衡人員,他們在這上面所下的功夫,用精益求精已經不足以來形容他們。
以犯罪集團的殺人手段,想要在迷暈慧娟的瞬間做到一擊斃命,確實不是一件太過於困難的事情。
對於慧娟這種必死的存在,在綁架她的過程之中想要立即致她於死地,不過就是順手為之的事情。
可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犯罪集團卻要暫留慧娟的性命,在之後的某個恰當時間點才去剝奪她的生命。
這種死亡的滯後現象,說明殺人其實並不一定是犯罪集團的最終目的。
基於整個犯罪集團的意識形態,不難猜出,殺人只是一種手段,是對被審判的道德失衡人員的最終懲罰。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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