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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麼理由呢?
周司惟知道,紀箏拒絕過很多示好的人,他不想也成為被她討厭的其中一員。
所以那晚,當週司惟看見,一身杏色旗袍如珠似玉的少女穿著他的衣服從走廊裡走過來的時候,他心頭閃過的第一絲念頭,竟然是慌亂。
就好像,原本界限分明的黑白棋子,棋盤被打翻坍塌,亂成一團。
後來那件衣服,被掛在衣櫃裡,絲絲縷縷幽微的香氣,與其他判若鴻溝。
周司惟明明早已習慣無情無慾,理智對待生活中出現的任何事。
但紀箏是“意外”。
準確來說,與她有關的任何事都是意外,會擾亂他的心緒,引出所有不該有的情緒。
元旦天冷,小姑娘指尖凍得發白,他沉默著,掐著指腹,剋制住想把她的手包進掌中,傳遞溫暖的想法。
幸好,紀箏的室友來了,為她帶來了衣服,也讓他可以光明正大用冷淡的語氣,將自己從這場困境中解脫。
那時候他想,能遙遠相望,已經知足。
可他忘了,人的本性,是欲壑難平。
紀箏一次次靠近,懷揣著明晃晃的少女心思,讓深埋於心底的情緒,彷彿入鞘之刃,與金屬護殼廝殺。
無論是明媚的笑容,還是縈繞身邊的少女香,更抑或是,她輕輕揪住她衣角的力道。
放棄吧周司惟,你才不是聖人。
於是費勁心思,一點點把她帶到身邊。
與她相擁,共愛沉淪。
就像與紀箏在便利店相遇的那個雨夜,店內放了一首歌:
——我厭棄聽這是是非非,到最尾決定盲目愛你;
應該我是該死,不可以沒有你。
靈普寺上,他原本想,想一生一世和紀箏在一起,想她永遠愛他。
可寫到最後一筆,又後悔了。
他更希望,她平安快樂。
就算,不愛他。
也無妨。
到最後,竟真的只剩了一片荒蕪。
乍暖還寒,一點點將肋骨從皮肉裡抽離,堪比凌遲之刑。
那些不分晝夜的日子,記憶已經很模糊,只是最後,是路子霖在他面前摔了一個酒瓶。
“周司惟!”那是路子霖頭一次喊他全名:“值得嗎!”
綠色的玻璃和液體一同飛濺,周司惟驚訝於自己竟然如此冷靜地看著那些碎片濺到自己身上。
他想起陳雲流血的手腕,想起紀箏淚眼汪汪的樣子,他也很想知道,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有多痛?
有沒有他,一次次被拋棄痛?
秋夜雨涼,一點點,浸入心扉。
風行的辦公樓一次比一次大,然而周司惟的辦公室裡,再也沒有她乖乖坐著學習的身影。
心魔如沉痾痼疾,在經年時光裡麻木。
一年後,外駐倫敦的分公司終於建成,秋日豔陽高照,一如多年前,她走的那個秋天。
周司惟力排眾議前往,在去往機場的路上,微微恍然,原來已經過了六年了。
竟已經,這麼久了。
路上車流不息,遠處機場有飛機從頭頂飛過,車停在機場的停車處。
車剛剛停穩,前方機場出口處,湧出一波人流,應當是某個航班剛下來的人。
周司惟隨意抬了一眼,猛然定住。
手中玻璃杯應聲而墜,砸在車內,哐噹一聲,水珠濺到了真皮的座椅上。
黎漾嚇了一跳,忙問:“周總,怎麼了?”
他充耳不聞。
不遠處,身著白色風衣的女子隨人流而來,走向來接她的車前,膚色在秋日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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