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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凱枝回過去電話,聽得見對方手機裡傳出一片雜亂的聲音,凱玲只說了一句:“董事長快來……”通話就結束了。金凱枝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馬上開車直奔晚晴公司而去。
晚晴公司門前停放著一口棺材,幾個穿戴重孝的外來人員正在門口叫嚷,並且打出了大塊白色條幅,上面寫著:晚晴康養害人命,可憐老母死難瞑!
楚凱玲試圖和鬧事者理論,卻被對方掄棒威嚇,他們的目的就是沒七八十萬不算完。凱玲已經報警,只是警察暫時還沒趕到。
金凱枝感到晚晴公司的時候,警察已經鎮住了場面,凱玲這才從手忙腳亂中恢復常態,金凱枝忙問出了什麼事,凱玲把事情始末講了一遍。
原來,前天公司康養部來了一個老年女人,負責接待的是個老員工小錢,和這個老女人還認識,叫她老康。小錢給她辦理了入住手續,老康住了一晚就發病了,送到醫院沒救過來,通知家屬以後,就出現今天這情況……金凱枝問:“保全證據了嗎?”凱玲為難的說:“入住登記是有……只是不合規定,按照規定應該由家屬陪同,小錢也沒問就代簽名了……”金凱枝沉著臉,又問:“律師知道嗎?”凱玲說:“沒有!我以為打官司才用得上律師……”金凱枝長嘆一聲:“公司聘用律師是玩呢嗎?特別簽訂合同必須律師在場才能起到監督作用,這樣吧,怕你想不到這一點,所以我來時帶著律師呢……文律師,你就接手取證吧!有什麼問題隨時和我保持聯絡。”
文律師外表給人一種文質彬彬的感覺,恰如其人,但鏡框後面的眼睛卻彷彿能看透人心。他對楚凱玲說:“我需要送醫報告,診斷證明,還有那位小錢也要過來,我有話問她。”
文律師又轉過身去向門外那幫鬧事的死者親屬說:“有事說事,是晚晴的責任晚晴負責,但無中生有的晚晴也不會認賬!還有你們知道拉條幅是違法行為嗎?希望自動撤下去,如果還扯條幅蠱惑人心,就要以尋釁滋事起訴你們!”
那幫人的囂張氣焰頓時小了一半,金凱枝接著說:“你們放心!我是這家公司董事長,你們派個代表進來和我們談,其他人還是先散開吧!”
那幫人中有幾個不甘心就這麼偃旗息鼓,七嘴八舌抗議說:“不行!就在這裡談!”律師說:“你們能代表嗎?是不是忘了一點,還得有保人才行啊?來把你們的身份證給我看一下……”
那幾個鬧的最兇的人趕忙往人群后面退去,沒有一個敢和律師叫板,本來他們就是臨時找來站腳助威的,如今一看大事不好,也就一鬨而散。
最後還是死者老康的兩個兒子站出來表示要和公司協商,律師提醒他們把棺材抬走,把人員散去,否則尋釁滋事的罪名也夠他們喝一壺的。
經過幾輪協商,鑑於公司方面也有失誤之處,願意賠償八萬塊錢,再加上人道主義原則多付兩萬,共計十萬塊錢,如果死者一方不願意,那就走法律程式……經過審判該賠多少賠多少,死者兒子心裡划算了一下,就坡下驢答應了公司的賠償方案。
事情過去以後,楚凱玲又召開了公司內部會議,討論對小錢的處罰。金凱枝在會上強調招收入住老人一定要嚴格手續,必須家屬陪同,沒有家屬的也要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等單位出面作證,入住體檢更要嚴格落實,誰經手誰負責,這次小錢沒有嚴格落實手續制度,連帶當班主任一塊受處罰,希望員工以此為戒,不要再發生類似事情。
處理完晚晴事件,金凱枝返回紅芝麻公司時已經很晚了,工人們已經全部下班了,工作樓一片漆黑,辦公樓卻還亮著燈,那是公司領導們正在忙著制定明天的生產計劃,楚衝在辦公室裡等著她,一看到她來了,先問情況,金凱枝說:“我累了,明天再告訴你吧!”楚衝說:“我也不是非問不可,你還不知道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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