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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幾輪齊射之後,手持馬槊的李淳良一馬當先,躍馬殺入大營之內,所過之處,人頭滾滾。

他身後的馮間同樣是個沙場老手,一柄偃月刀,斬落間,便有匪寇被從頭到胯,一分為二。

他們身後,便是為數不多的老兵,個個手起刀落,兇橫至極。

以至於壓陣的新兵都被帶著殺出了血性。

哪怕是第一次上戰場,,情緒感染之下,也不帶絲毫怕的,嗷嗷叫的往前殺。

以老帶新,幾番輪戰之後,新兵也自然而然成為了老兵。

許多的軍隊之中,多是新兵打頭陣送死,老兵壓陣撿軍功。

可李滄瀾的軍隊卻是每逢死戰,老兵死絕而新兵上。

故而李滄瀾有一個外號‘李三鼓’。

意思就是隻要能抗住李滄瀾大軍三通鼓的時間,此戰便已大勝。

可惜的整個前戰國,能坑住李滄瀾三通鼓的大軍少之又少。

那些人死在李滄瀾鐵蹄之下的人都忽略了李滄瀾用兵穩重。

但凡他敢以大軍死磕之戰,多半已經有了七八成的把握。

也正是此原因,顧權喜歡用李滄瀾來牽制敵軍,作為最強之盾。

用兵激進的趙牧則是往往被用來啃硬骨頭,成為最強之矛。

整個大營內,殺聲震天響。

早已被的嚇破膽的匪寇大軍,只顧著逃命,哪裡還有抵抗之心。

李淳良率領大軍,簡直是狼入羊群,所過之處摧枯拉朽。

倘若是訓練有素的大軍,遭襲的第一時間,必是立刻結陣防禦,而不是像這般潰散的如此之快。

在精銳的軍隊,養成了匪寇習性,便會習慣望風而逃,潰不成軍。

用來打個遊擊或許還行,放到正面戰場,不過一盤散沙,大風一吹就散。

半個時辰不到,大戰便已經落入了尾聲。

大髯漢子袁重看著身邊的兄弟已經死絕,依舊不覺的是方堂在坑他。

他只覺得是李淳太過狡詐,心中萬分不服道:

“小子,老子不服,有種和老子過過單的。”

馮間上前一步,猛然將偃月刀插在地上,拔出腰間雪亮的戰刀道:

“少將軍,讓我來會會他?”

李淳良的看著袁重眼中沒有一絲懼意,是條不怕死的漢子。

只可惜腦子不夠用,被人出賣了還死的心甘情願。

“記得留活口。”

章自明和方堂既然敢讓這些匪寇襲擊軍營,必然不怕有活口。

不過他留著有用,屆時可以噁心一下章自明那老傢伙。

滿臉是血的馮間咧嘴一笑道:

“好嘞。”

李淳良提醒道:

“動作麻利點,還得連夜行軍,不然趕不上鳧水城的早飯了。”

估摸二十息的時間,袁重就被放倒在地,手腳筋全部被挑斷。

當章函和方堂率領城防軍進入李家坳的時候,馮間的大軍已經清掃集結完畢。

兩人顯然被眼前的一幕震驚到了。

按理說這八百匪寇,在怎麼好殺也不至於這般快吧?

看著已經集結起來的馮間大軍依舊整整齊齊,好似不曾減員一般,兩人都意識到了大事不妙。

“喲,這不是縣令大人的公子嗎,你這是?”

李淳良騎馬上前,抱拳一笑,嚇的章函丟了魂。

李淳良不應該在鳧水城中嗎,怎麼會在這裡?

老辣的方堂微微震驚之後,立刻反應過來,代替還在腦子空白的章函回話道:

“少將軍,咱們又見面了。”

“這幾日我家大人察覺到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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