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雲風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百四十七章 吃下去的也給我吐出來,征途,雷雲風暴,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來說資金更為寬裕,對一些小的收支並不會特別在意。尤其是這次任務中獲得的亡靈數量還不少,仙長們又是集體行動,所以這批亡靈實際上屬於參與行動的全部仙長的共同財產而不是某個人的東西。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後面更精彩!
也正因為這是共同財產,所以最正常的處理方式就應該是轉賣,然後把收益分掉。
楚非凡之所以能買到這個骷髏,就是因為屍魂殿的人按照常規情況處理,直接給骷髏做了定價,然後就被楚非凡給買了去。但是,在這一過程中,其實存在兩個漏洞。
其一,東西是執行任務的仙長們的共同財產,雖然通常來說仙長們的實力較高,不會要這些亡靈僕從,轉賣是正常的。但嚴格來說,屍魂殿這邊應該先問過各位仙長,只有大家都說不要,才能轉賣。而如果有人想要,他就應該有優先購買權。
這個道理其實就和玩網遊分裝備一樣。大家組隊下副本拿到的裝備,如果隊伍裡有人想要,肯定是讓他優先購買,只要他拿出合理的代價補償給大家,東西肯定是可以直接拿走的。只有當大家都不需要這個裝備的時候,才會考慮拿去賣掉然後大家分錢。
現在屍魂殿只是按照慣例將其賣了,可他們其實誰也沒問,所以這個程式其實是有問題的。如果沒人說,那自然是沒問題,但如果當初參與行動的仙長中有人來說這個事情,那按理說其實是可以追回東西的。畢竟骷髏又不是屍魂殿的,仙長們還沒發話屍魂殿就給賣掉了,這怎麼說是有問題的。
事實上除了第一個不合理,這裡面還有第二個不合理的地方。
這次獲得的亡靈屬於特殊資產,因為其屬於亡靈,所以由屍魂殿發賣是沒問題的。但按規矩,發賣地點是屍魂殿,可正規交易方式應該是屍魂殿定價,然後釋出到功勳殿的資訊板塊,然後讓全門派的人選擇。有選中的人可以出價,如果只有一個人買,那麼當然是直接交貢獻點就可以了,而如果有多人同時看中,那麼就需要大家競價,然後價高者得。
這個道理顯然是很簡單的,但正因為簡單,所以有人忽略了這個過程。屍魂殿的人定價之後沒有往功勳殿報備資料,看在楚非凡的面子上直接就給賣了。雖然按正規流程,購買者確實可以選擇在功勳殿付款還是到屍魂殿付款,但不管怎麼說功勳殿應該有記錄才對。這次楚非凡的購買過程偏偏就省略了這個環節,要不然也不會這麼快就被賣掉了。畢竟功勳殿那邊都是人工處理資訊,走流程起碼也要一天多的時間才能辦理完,怎麼可能一轉眼就給賣掉了?
清虛敏銳的發現了交易過程中的兩個違規之處,瞬間就幫天佑解決了大問題。天佑興奮的一邊往外跑一邊喊著:“多謝師兄幫忙,回頭請你吃酒。”話音沒落,人已經跑不見影了。
一路飛奔回到了振遠上仙處,天佑將清虛分析出來的漏洞給振遠上仙一說,振遠上仙也是愣了一下,隨後捏著鬍子興奮道:“果然我寶器宗人才輩出啊。這等事情也能想得到,不錯,不錯。”說到這裡振遠上仙忽然話鋒一轉,對天佑認真道:“不過我想了一下,我們最好還是從第二條漏洞上著手較好。”
天佑其實回來的路上就已經想清楚了。第一個漏洞確實不太合適,一來需要一位參與當初行動的仙長出面,多少會讓這位仙長的形象受損,而且等於是就此得罪了楚非凡,甚至間接得罪了姬瑤。畢竟這事很明顯,一眼就看得出來是有人幫天佑出頭。再說,這條漏洞雖說是漏洞,其實卻是有些強詞奪理的。畢竟按照常規情況來說,屍魂殿不去詢問各位仙長就直接發賣其實也算不得什麼問題。
相對來說,第二個漏洞就更好下手一些,因為這是硬傷,不但其中存在程式漏洞,更重要的還存在主觀違規。
屍魂殿出售骷髏的行為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