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我真沒殺他,實在不行,我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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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是雙方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合同約定,具體內容就是李寶同和張寶泉要在一個月內按照622的比例完成付款,宋鵬飛要在首付60%總款的情況下,配合李寶同和張寶泉完成法人更換。
關鍵就在一個月的期限內。
如果合同能夠按期履行,中間沒有發生任何意外,這一個月的期限對於買受雙方都是有利的。
對於李寶同和張寶泉來說,一個月的期限可以確保他們在付款之後,宋鵬飛能夠配合他們完成法人更換的過戶手續。
對於宋鵬飛來說,也能保障他在一個月內拿到全部收購款。
但是這一切的前提都是沒有任何意外。
可實際上,張寶泉死了,造成了事實上的意外。
這樣的話,合同的履行對於李寶同就不公平了。
第一,按照合同約定,張保泉死亡就是屬於不可抗力因素,那麼宋鵬飛就完全可以不履行這份合同。
法人變更程式就可以不進行了。
如此以來,李保國和張寶泉前提投入的600萬,自然也就打了水漂了。
因為這600萬是已經履行合同的一部分,突然出現不可抗力狀況後,宋鵬飛有權力終止合同。
他可以退回這600萬,也可以不退回。
綜合以上的這些因素,李寶同做出張寶泉就是宋鵬飛殺害的推論,自然是符合他的邏輯的。
但關鍵是,李寶同只有推論,沒有證據。
辦案要講究證據!
另一間審訊室裡,光頭刀疤臉的宋鵬飛也在接受審訊。
此刻的宋鵬飛一臉苦笑,臉上的刀疤蠕動看起來越發駭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沒殺張寶泉,他跟我無冤無仇,我殺他幹嘛啊?”
“他是跟你無冤無仇,但是你們之間有收購油化公司的合同。”
吳志國在審訊宋鵬飛:“張寶泉死亡後會導致你們的合同無法履行,他和李寶同前期投入的600萬收購款,你完全有理由按照合同約定不予返還。”
“張寶泉的死和你有重大利益關連,從目前的線索看,你們之間的利益牽扯甚至是最大的。”
“張寶泉的死,導致你成為了最大受益者,宋鵬飛……”
“你說,如果你是警察,你會不會懷疑你自己?”
宋鵬飛:“……我……”
說真的,當宋鵬飛知道張寶泉死亡的時候,心臟真的差點漏跳了一拍。
那可是600萬,不是600塊!
張寶泉死亡,宋鵬飛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將這600萬據為己有,而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可是,現在涉嫌到殺人……
宋鵬飛懵逼了。
“吳隊長,我宋鵬飛雖然喜歡錢,但是我掙的錢都是乾乾淨淨的。”
“就說我要出售的這個油化品公司,我手裡拿著一張油品經營許可證,這可是會下金蛋的母雞,可是你們知道我為什麼要賣了嗎?”
“是沒辦法啊,我也想好好把公司經營才去,可是因為這兩年得罪了人,十幾個部門那是天天上門檢查。”
“今天衛生不合格停業,明天消防不合格停業,後天說我賣油給摩托車登記不合格,也讓我停業。”
“我要是真的有殺人的膽量,我直接把那個人做了,不是啥都解決了,我至於坑張寶泉和李寶同嗎?”
“還有你看我臉上這道疤,這不是別人砍的,這是我自己到整形醫院整的,沒辦法呀,有這個吧,人家就害怕我,沒這個他們欺負我。”
“而且你們不是說我是張寶泉死亡的最大受益者嗎,這樣,我把錢給他們退了,合同我就當沒簽過。”
“錢我不要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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