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離奇的交通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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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失蹤案,都不是命案。
尤其是成年人。
大多數的失蹤案,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時,警方才會高度重視。
因為未成年人尤其是孩子,有被拐賣的可能。
“直到5月3日,偵緝二分隊偵緝員李文龍失蹤,才發現不對勁。”
一名警察失蹤,意味著什麼,沒有人比陳言和吳彥忠更清楚。
“三起失蹤,而且時間都發生在每個月的3號。”
“當時,我立即召集重案組的同志集合,跟進三起失蹤案。”
“但是遺憾的是,一個月過去,我們依然沒有任何頭緒。”
“就在上個月,6月3日,又有一個人失蹤了。”
“王小鳳的老公張坤?”
吳彥忠點點頭:“偵緝員李文龍失蹤的時候,我們就已經發現失蹤的王小鳳、張子良和李文龍都關聯2月3日的一起交通肇事案。”
“但是,我們對相關的人員進行不間斷的監視和調查。”
“當時被害人的家屬,都沒有復仇作案的時間。”
車上,吳彥忠只是簡單介紹了案件的經過,但是手上沒有拿卷宗,陳言無法瞭解到更多資訊。
不到一個小時,眾人來到了昆市偵緝隊。
還是陳言上次待過的那件辦公室。
陳言拿到了所有的卷宗。
包括2月3日拿起交通肇事案的卷宗。
“吳隊,給我一點時間,我先看看這些卷宗。”
吳彥忠點點頭,沒有催促陳言。
但是在離開辦公室的時候,吳彥忠還是忍不住回頭:“陳隊,今天是7月2日!”
嗯?
7月2日?
陳言微微一怔。
按照前四起失蹤案發生的時間,都是每個月的3日。
吳彥忠的意思是,明天很有可能還會再出現失蹤案?
“吳隊,我儘快!”
“陳隊,辛苦了,不過涉及到2月3日交通肇事案的直接人員,我們都已經派人暗中保護起來了。”
“兇手應該不會在明知道我們有保護的情況下,依然動手!”
辦公室內,陳言仔細翻閱卷宗。
首先是2月3日的交通肇事案。
陳言對當時的交通肇事案有一些片面的瞭解。
都是透過網上的影片看到的。
但是,卷宗裡的真實情況,卻讓人大跌眼鏡。
2月3日晚上8點24分,駕駛員王小鳳駕駛一輛黑色寶馬轎車,在行駛至昆市友誼路和建設路路口時,左轉過程那種,刮蹭到一名騎摩托車送外賣的女子。
根據當時路口的監控攝像頭記錄,王小鳳當時駕駛的寶馬轎車,由南向北左轉,從友誼路駛入建設路。
當時左轉綠燈,王小鳳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但是在左轉之後,王小鳳沒有靠左側機動車道行駛。
而是左轉後侵入右側的非機動車道。
將剛剛由北向南右轉,從友誼路行駛至建設路的外賣電瓶車刮蹭。
而且是左側車頭刮蹭。
雖然因為車輛已經離開了十字路口,沒有監控錄影拍到具體情況。
但是,既然是車輛左側車頭刮蹭到電瓶車,那就說明王小鳳的車輛是從電瓶車後側撞擊電瓶車後,才發生的事故。
根據偵緝員後來勘察的現場發現,其實刮蹭並不嚴重。
如果當時就停車處理的話,也就是一個全責。
走保險賠點錢就完了。
但是,令人驚駭的是,王小鳳當時並沒有停車,而是在撞擊之後加速前行。
從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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