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第三條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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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在現場。
這樣,他才能在第一時間重新鎖上控制箱。
控制箱雖然在處在監控攝像頭正下方,是監控盲區。
可是,監控攝像頭是360度迴圈錄影的,是一個球形監控裝置。
攝像頭廣角將近160度。
對方有沒有可能躲過攝像頭的拍攝?
理論上有。
比如,這個人始終跟在攝像頭背後轉,逐漸靠近控制箱,這是有可能的。
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
攝像頭是安裝在防反光的黑色玻璃罩內。
從外邊,根本就看不到攝像頭。
那對方如何判斷攝像頭的方向。
如何能保證自己就在攝像頭的背面呢?
閉上雙眼,陳言靠在椅背上。
腦海中是飛速流淌的監控畫面。
大雨,視線並不清晰。
但是,監控範圍內,有沒有人影出現,還是能看清的。
案發後,也即是1點22分,一輛轎車路過。
轎車司機李康民報警。
1點36分,接到報案的偵緝員到場。
38分,救護人員到場。
1點19分至1點36分中間。
兇手在案發後,只有這段時間才能離開。
而根據對報案人李康民的詢問,1點22分至1點36分之間,他一直在現場。
也正是這個李康民,將林剛從翻到的車子裡救出。
根據他的描述,他在場的時候,看過四周,沒有發現人影。
那麼,兇手應該是在1點19分發生車禍後,至1點22分,李康民的車輛經過路口前的三分鐘離開的。
三分鐘!
這三分鐘的影片,陳言看了一遍又一遍,始終沒有任何發現。
這特麼不科學啊……
案發,三分鐘,李康民的車到現場,李康民下車打電話,偵緝員到場,救護人員到場,所有車輛離開……
每一輛車,每一個人,每一個細節,都在陳言的腦海中反覆出現。
同時,陳言還要來了兩條路上一個路口的影片,對所有的路過的車輛進行對比。
這附近,並沒有村莊,
所以,所有車輛經過上一個路口後,就一定會經過這個路口。
而如果沒有經過,那麼就說明,這輛車肯定是停在了這段路中間。
這就是嫌疑!
但可惜,每一輛車都重複出現。
而且時間很短,都是在正常行駛的時間範圍內。
不僅如此,每一輛車的姿態,輪眉和車輪之間的間隙變化……
等等!
不對!
陳言的腦海中,有來兩輛車的車身高低姿態,出現了變化。
這說明什麼?
說明在上個路口和這個路口之間,車輛的載重發生了變化!
“王哥,”片刻後,陳言一臉興奮的抓起電話:“兩輛車有問題!”
“查雲x這輛車的車主資訊,還有……當時的報案人……李康民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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