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李鳳林的遺物
剎車很及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09章 李鳳林的遺物,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相親物件,剎車很及時,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北郊殯儀館有一部分屍體冷凍區域,是專門為連城偵緝隊服務的。
在這裡不僅有李鳳林的屍體。
還有一些陳年舊案留下來的屍體都存放在這裡。
針對往年沒有偵辦的沉積案件,連城偵緝隊有自己的管理方式。
一個是在這些案件爆發的屬地偵緝分隊,會成立沉積案件偵辦小組。
每一個沉積案件都會有專門的人負責跟進。
當然,這個所謂的專職人員,不是隻跟進這些案件,但是要定期彙報案件的進展。
另一個就是所有的沉積案件都要上報連城偵緝隊備案。
陳言在連城偵緝隊看到的李鳳林溺亡案件的卷宗就是偵緝一分隊備案的卷宗。
同時遼省偵緝大隊會對所有下屬市級偵緝隊沉積案件的偵辦率有一個獎懲機制。
主要還是在獎勵方面。
畢竟,當年偵辦案件的偵緝員,很有可能都退休了。
懲罰顯然是不恰當的。
而且針對這種沉積案件的獎勵是非常大的。
無論是榮譽還是獎金獎勵,都比較豐厚。
這也是鼓勵下邊,要把沉積案件的偵辦當成重要的工作推進。
連城偵緝隊在這方面做的比較好。
每年甚至還會召開沉積案件推進專題分析會。
所有偵緝分隊都要對自己手裡的沉積案件進行分析彙報。
當然,也並不是說所有的沉積案件都會最終偵破。
甚至可以說,大部分的沉積案件都不會偵破。
這裡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案件本身因為線索比較少,案發的時間又比較長,所以一直沒有辦法鎖定嫌疑人,案件本身就沒有偵破。
另一個就是過了案件的訴訟時效。
所謂的案件訴訟時效是指案發二十年、三十年或者五十年以後,即便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有了充分的證據,也不會對嫌疑人進行起訴。
不同性質案件的訴訟時效是不同。
非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比較短,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比較長。
有些個別影響極其惡劣的刑事案件,甚至不會有訴訟時效。
有的人會疑惑,為什麼要給案件設定訴訟時效。
一個案子,人都抓到了,卻因為訴訟時間過去了,這不是可笑嗎。
實際上,這是法律設定的一種矛盾統一。
首先,司法資源是有限的。
有些案件真的沒辦法偵辦,過了訴訟時效期限,就不會在投入相應的資源。
另一方面,不同性質案件的訴訟時效不同,體現了法律對公平主義的滿足。
案件性質越惡劣,影響越大,案件的訴訟時效也越長,最長一般是50年。
當然,也有些個別案件是沒有訴訟時效的。
比如連環殺人案。
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大,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社會安全的擔憂。
這種案子,就不會有訴訟時效。
當然沒有訴訟時效的案件,也不僅僅是惡性殺人。
一些聚眾鬥毆案件如果造成了非常大,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同樣沒有訴訟時效。
當然,在現實中,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可以申請延長的。
比如一個案子的訴訟時效是三十年。
第三十五年的時候,警察因為一個巧合或者意外,發現了案子的線索,順利的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這個時候會不會因為訴訟時效已經過去,而將犯罪嫌疑人放了呢?
現實中基本不存在這種可能。
因為案件的訴訟時效可以上報上級之後進行調整修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