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毫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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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時候王煥志也死了,那麼楊昊就是最直接的受益人。
所以,楊昊弄出一個幽靈,恐嚇王煥志,甚至嚇死他,營造出一個意外死亡的場景,絕對是有可能的。
更何況,楊昊朝王煥志要過錢,兩人還經常發生就口角。
但是,實際情況是楊昊昨天晚上並沒有去恐嚇王煥志,有不在場證明。
他男朋友接他回去的時候,陳言他們都已經到了急診了。
頭疼!
“陳言,”劉青山已經拿到一分隊,關於楊苗苗父母墜崖的資料:
“一分隊那邊關於王煥志岳父岳母意外墜崖的案卷材料拿到了。”
這不是什麼大事。
於公,只要二分隊這邊出個函件就能調閱這些資料。
於私,一分隊隊長李洪和劉青山早就認識,陳言又幫過他們。
所以,劉青山只是打了個電話,就拿到了東西的影印件。
“有點意外發現。”
意外發現?
陳言微微一怔,接過劉青山遞過來的材料,認真翻閱。
材料不多,幾張紙,還有一些照片,以及驗屍報告。
“為什麼會有驗屍報告?”
一般來說,只有非自然死亡才會進行驗屍。
而從資料看,王煥志的岳父岳母,墜亡特徵明顯,根本用不著驗屍。
“是楊苗苗執意要求的,”劉青山又遞過一沓資料:“當時,楊苗苗無法接受自己父母墜亡的訊息。”
“認為是有人故意殺害自己的父母。”
“所以,強烈要求驗屍。”
“這個,是楊苗苗游泳溺亡的報告……”
看著兩份報告,陳言眉頭越皺越深。
兩件意外死亡案件。
王煥志的岳父岳母。
王煥志的妻子。
玩具廠併購。
一大筆錢。
楊苗苗認為自己的父母是非意外死亡。
楊昊認為是王煥志殺了自己的姐姐。
呵呵。
這綜合起來一分析,王煥志不就是最大的受益人嗎。
老婆的父母死了。
老婆死了。
什麼概念?
玩具廠的權益,就完全的屬於王煥志了。
為什麼?
因為玩具廠的所有權是屬於王煥志和楊苗苗夫妻兩人的。
如果一方出事,那麼在對方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雙方共有財產就會進行平均分配。
楊苗苗是游泳意外溺亡,所以肯定沒有什麼遺囑。
這樣一來,王煥志會拿到玩具廠所有權益的的一半。
另一半則屬於楊苗苗的遺產。
需要進入繼承程式。
那麼誰有資格繼承呢。
就是直系親屬和配偶。
也就是說楊苗苗的父母、子女和王煥志擁有繼承權。
並且繼承權利相等,就是每人分配的錢是一樣多。
兩人沒有子女,所以繼承楊苗苗這一半財產的,只有王煥志和楊苗苗的父母。
而楊苗苗的父母,已經意外死亡了。
所以,屬於楊苗苗的資產將由王煥志全權繼承。
至於楊昊,不好意思。
他即便是楊苗苗的親弟弟,也只屬於旁系親屬。
沒有資格繼承姐姐的資產。
從這個角度分析,王煥志有沒有殺人動機?
肯定是有的。
先把岳父岳父母弄死,再把老婆弄死。
那所有的家底,自然就是自己的了。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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