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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再寬限三日,我必定能還上!否則天打五雷轟!”馬十三爬起來跪地立誓,語氣懇切。

悍匪不為所動,冷笑連連道:“我還不知你馬十三是個什麼玩意?平日好吃懶做,全憑一張小白臉騙吃騙喝,禍害良家女子。某可不比那些未出閣的小娘子,不吃你這一套!”

“千真萬確!”馬十三眼見刀刃緩緩提起,急聲辯解,“某在蔣州有一個相好的大族貴女,互通書信數年。此番過來本就是見時機成熟,準備將她騙出家中,好財色兼收!”

悍匪聞言,刀勢才頓住,挑眉道:“所以她能從家裡給你偷出萬錢?”

“就算偷不來萬錢,但她本身就值萬錢啊!”馬十三解釋道,“只要將她賣到京師的煙花巷柳,別說萬錢,十萬錢都不止!說不定你東家見到本人後,還捨不得賣咧!”

馬十三咧了咧嘴,露出一副“大哥你懂”的曖昧笑容。

只可惜悍匪不知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話音剛落,刀勢陡然爆發,當場抹了馬十三的脖子。

看著後者扭曲驚恐的面目,他還啐了一口,罵罵咧咧道:“十萬錢十萬錢……你以為你勾搭的是住在大興城裡的公主呢!當真以為某家沒去過妓市?”

這之後,悍匪在馬十三尸體上搜颳了一番,不過後者好像是真的沒幾個錢,悍匪忍不住罵了一聲窮鬼,便下山離開。

由始至終,楊遇安都隱蔽在遠處,無聲無息。

聽兩人對話,這個馬十三明顯是個人渣,類似於他前世的“殺豬盤”,所以懶得出手相救。

不過就在他準備離開之際,一陣山風吹來,將馬十三衣兜內一根髮簪吹到地上。

“這東西看著挺值錢的,剛剛那匪徒沒有發現?”

楊遇安好奇之下走過去撿起檢視,發現原來並非什麼貴金屬,只是一根上了銀漆的鐵簪子,做工還算別緻。

只可惜材質所限,價值高不到哪裡去。

難怪剛剛那悍匪瞧不上。

“咦,這下面還有封信。”

楊遇安瞥到屍體底下壓著的信紙。

開啟一看,原來是一封女子寫來的情書。

那女子來自蔣州名門程氏,與馬十三互通書信多年,情根深種,可惜一直未能相見。

加之如今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希望情郎能來蔣州相見,商討終身大事。

他又看了一下日期,這封信寫於數月前。

馬十三肯定早就收到,但一直不回。

“馬十三一個幹殺豬盤的,怎麼可能真娶她?要不是昨日走投無路,估計都想不起這位程小娘子了。”

想到這裡,他決定到蔣州後,乾脆找個時間將信送到程家小姐手中。

一則讓對方早日斬斷情絲,省得耽誤大好年華。

二則正好趁機在蔣州打響種花大俠楊遇安的名號,將揚州大總管府的注意力吸引到這邊。

“在揚州殺了欺辱良家女子的惡霸,在蔣州揭穿負心漢的真面目,我這種花大俠怕不是要成為江南婦女之友,哈哈……”

……

天色暗下,楊遇安再度上路。

卻不是走陸地入城,而是從長江上繞了一個大灣,繞開防衛森嚴的城北,在西邊一條被後世稱為“秦淮”的小河潛了進去。

陸雙為他準備的落腳地,就在這裡附近。

且說,楊堅下令蕩平六朝舊都建康後,新興的蔣州州城其實並非原址重建,而是選址在建康西北方一處名為“石頭城”的地方。

該城最早為三國東吳的孫權所建,雖然歷經數百年風雨早已破敗,但城市地基尚在,被後來的隋人重新利用起來築城。

當初楊遇安讓陸雙嘗試“地道戰”,便是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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