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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婉在吃晚飯時無意間說起,館內最低消費二百兩銀子的宴會廳已經被定了出去。

於氏聽說後滿臉詫異:“二百兩銀子吃個晚飯,我滴個乖乖,這是要吃什麼?”

於氏只知道孫女忙著開了個什麼第一會所,因著是跟倩兒合夥,不全都是自家生意,她便也沒怎麼過問。

再加上過年以後不少舉子進京,現如今已經在京裡闖出一定名聲的炸雞店生意也跟著紅火起來,於氏忙於鋪子裡的生意,想著多賺錢給孫女置嫁妝,便愈發的忽視了第一會所的事情。

她至今也搞不明白那會所到底是幹啥的,更不知道會所裡都賣些啥。

林依婉隨便給她算了算二百兩都能消費些什麼。

“如果他們要點酒的話,我們那裡最便宜的酒,一角五兩,最貴的御酒,一角五十兩,四角御酒便有二百兩了。

京裡有錢但喝不上御酒的人多了去了,五十兩一角的酒,他們一點也不嫌貴。”

“二、二百兩就喝四角酒?!”

於氏感覺自己的魂魄都要脫殼了。

這得多有錢才能這樣可勁兒的造啊。

她看了一眼飯桌上的人,除了依婉和青楓,其他人都驚訝得合不攏嘴。

可見不是隻有她一個人覺得貴。

林興糧也被這個說法給驚著了,他下意識的拿起手邊的酒杯就想喝口酒壓壓驚,但卻被於氏眼疾手快的攔下。

“哎呀,老頭子,你不準喝了!

你也不看看你那是什麼肚腸,五十兩一角的酒,喝了也不怕受不住!”

於氏說完老頭兒,又著急地看向孫女:“依婉,你趕緊將家裡剩的幾壇御酒搬去會所裡賣掉吧。

我也不知道這御酒這般值錢,早知道的話就不該讓你爺爺喝。

他一餐一盅酒,這些時日估計都喝沒了兩壇。”

皇上賜下來的酒都是大壇,一罈估摸著得有四五十角,那粗略一算一罈酒就能賣個兩千多兩。

老頭子這喝的哪是酒,那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啊!!

林興糧顯然也算明白了這筆賬,當下看向酒杯的眼神就充滿敬畏。

林依婉笑道:“奶奶,咱家裡的酒那是皇上御賜的,我會館裡的酒是我找皇上要的,這是兩碼事。

御賜的酒可萬萬不能拿出去賣,被人發現可是要治罪的。

所以爺爺,這就您就安心的喝吧,畢竟不喝也只能在原處放著,實屬浪費!”

於氏沒想通到同樣是宮裡的酒,竟還有兩種說法,她立馬道:“那不賣了,不賣了,咱家的酒都留著自己喝。

只是老頭子啊,你可省著點兒喝,要知道你這酒盅不小,一盅可就是幾兩銀子!”

林興糧看著酒盅裡剩下的小半杯酒,只覺得它重逾千斤,自己這種田種貫了的手臂根本就抬不起它。

想了想後,他道:“這御酒難得,以後我還是少喝。

已經開封的那壇就算了,至於剩下沒拆封的,咱找個地方藏起來當傳家寶,以後傳給賢文他們兄弟幾個,也是個念想。”

林依婉……

頭回聽說酒還能當傳家寶的。

但今日爺爺奶奶受的刺激已經夠大了,她還是不勸了,等過幾天找準機會她再說說就是。

這酒啊,該喝還是得喝。

畢竟她往後都在京城住著,逢年過節的皇上總會賜些酒下來,如果都攢著,哪有那麼多地方存。

因為得知第一會所有五十兩一角的酒,林興糧免不得又問了些會所的其他情況。

當他聽說昨日開業一天,會所的進賬超過五千兩的時候,不免咂舌道:“五千兩,就算你這鋪子還不如咱家的炸雞店,只算一半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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