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一場大火燒了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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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竇大夫同意跟著林興糧回家,於是他們並沒有在醫館久留。
林興糧醒來兩天之後,竇大夫便鬆口說可以回家休養了。
而林老爺子在醫館住了好幾天,此時早已忍不住,聽說可以回家,便疊聲催促著要走。
林家人無奈,只得順了他的意思,答應第二天一早便回去。
估計是老天爺也不想看林依婉再折騰,第二天她在城門口租車準備回家的檔口,聽到了一個訊息。
昨晚城西張家起了火,大火整整燒了一夜,張家傳了三代的宅子在大火中付諸一炬。
而張夫人還特意用陶罐留了封遺信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她說火是她自己放的,不必勞煩官府再浪費人力查詢真兇。
在這場火裡葬身的有她兒媳林氏,她丈夫李二狗,丈夫的外室窈娘和她的一雙兒女、外室杏兒和她的兒子。
十八年前李二狗選擇入贅張家,卻在這十幾年裡拿著她的錢養父母兄弟、養親戚族人,養外室。
甚至還起了歹心,為了謀奪張家的家產,害死了她的親生兒子。
自唯一的兒子死後,她日夜難寐,於是決定帶著一家人去地下找兒子團圓。
她還留下了近三千兩銀票。
說如果火勢對周邊鄰居有影響,那就用這些錢賠償。
若賠償過後還有剩下的錢,就捐給縣裡的善堂,無論是鋪橋修路還是救濟窮人都可以。
對於李氏的行為,眾人議論紛紛。
有人說張氏心狠手辣,竟然能幹出殺人放火的勾當。
有人說是張老爺不對在先,他一個入贅的人給爹孃在城裡買宅子就算了,還有膽子養外室,並且一養就是兩個,這種爛人,死有餘辜。
也有人說為張氏不值,十幾年前張家也是縣裡有名的富人,這些年聲譽降低、家產縮水,還不就是因為家裡養了頭狼。
還有人說那兩個外室也不無辜,那就是趴在張家身上吸血的螞蟥,聽說張少爺當初病得蹊蹺,說不定就是那兩個外室做的,為的就是謀奪張家的產業。
林依婉報了仇,心裡卻有些沉重。
她的目標,從始至終只有張家夫婦二人和林依柔,那是上輩子害死她和她爹的罪魁禍首。
現在卻拉了五個無辜的人下水,讓她們死於非命。
雖說不守諾言養外室的人是李興源,放火殺人的是張夫人,可她,始終是在這裡面摻了一手。
如果沒有她,那五個人興許不會死…
林依婉帶著內疚叫了車去醫館。
還在醫館門口,她便聽到了奶奶說話的聲音。
“從那事兒後,我只當自己沒了這個孫女。
就算在張家守寡、吃苦那也是她自找的,是她應得的。
可…可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就這麼沒了呢。”
於氏雖說只當自己沒了這個孫女,但內心裡依然希望她好好活著。
這突然傳來的訊息,讓她有些慌了神。
接著又聽林興糧重重嘆氣:“萬般都是命半點不由人啊。
之前她和她娘被張家的富貴迷了眼,那時何曾想過會有今天呢。
就跟你說的一樣,都是她自找的,她得受著啊。
行了,別哭了,一會兒依婉該回來了。”
說起依婉,於氏愈發傷心:“多好的孩子啊,險些就被李氏那個賤人給害了。
你說我當初怎麼瞎眼選了她做兒媳。
那時你想給老大說大圍村的何家姑娘,我不同意,非得選她,哎,都是我的錯啊。
誤了老大,也害了依柔。”
在於氏的心裡,林依柔雖然做錯了事,但那都是因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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