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瘋王!吾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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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它的中文釋義除了小丑、紙牌裡面的大小王,還有嘲諷、嘲笑的意思。
這首《joker》歌詞寫得很是滑稽。
在小丑的演繹之下,
有那麼一刻許放真以為他是小丑本醜。
曲風跳脫。
能從中聽出些許捉弄的意味。
小丑在人們的印象中通常是取悅於人的,但在這首《joker》中,小丑卻是有些瘋狂的。
但這種瘋狂不同於《蝙蝠俠》裡面小丑的瘋狂。
它是一種居高臨下的,大小王式的居高臨下的瘋狂。
“這首歌太歡快滑稽了。”莊純被歌詞逗笑。
他本來就是相聲演員,很能把握笑點,能把他逗笑的歌詞可不多。
“心情都突然好了起來。”張憶道,“就好像鬥地主的時候丟出去一對王炸,贏了錢的那種歡樂。”
“詞曲編曲的水平都很高啊。”歌手高見說道,“曲風獨特,這是市面上從所未有的……”
“他之前的作品好像也是這種感覺。”唐一山摸了摸鼻子。
“嗯。”高見道,“有自己的風格……小丑要火啊!在他身上看到了許放的影子。”
“他該不會是許放吧?”丁雨晴忽然冒了一句。
然後眾人面面相覷。
看了看舞臺上的小丑。
腦海中浮現出許放的形象。
許放和小丑……雖然身高相彷,但無論如何也無法將二者聯絡到一起啊。許放是那種很帥很帥的……和醜不沾邊。和小丑更不沾邊。
逼格和味道不對。
“估計這一輪k歌之王要輸。”莊純做出預判。
“不好說,”高見道,“k歌之王也很有實力,很狂……但個人風格沒有小丑那麼明顯。至少小丑的扮相是比較吃香的。二人一半一半吧,就看k歌之王這次寫出什麼樣的作品。”
《蒙面歌王》進入歌王爭霸之後,蒙面嘉賓都紛紛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領。
而且因為k歌之王的原創,玉兔、國王陛下、黑玫瑰等人陸續帶來新歌。
《蒙面歌王》的風氣也跟著被帶偏了。
之前大家都還翻唱經典歌曲。
現在有條件的都唱新歌了。
要麼自己搞原創。
要麼找人寫歌。
好像在這個舞臺上不唱新歌,就顯得很沒能耐一般。
捲起來了。
小丑唱完《joker》向著k歌之王的方向彎腰,左手背在身後,右手搭在左胸,用帶著滑稽風格的紳士風度向許放做出了一個彎腰鞠躬的動作,然後身體微微一側,右手往前劃開,做出一個“請”的動作。
意思是我的表演結束了。
該你了。
k歌之王。
滑稽、紳士,也充滿了挑釁。
許放從座位上起身,抓起麥克風,登臺。
小丑下臺的時候,與k歌之王擦身而過之時,忽然咧嘴一笑,然後做了抹脖子的動作,頭一歪,舌頭吊出來……
像是一個被勒死的小丑。
有小丑那味道了。
瘋狂的小丑。
殘暴的小丑。
作死挑釁的小丑。
這一幕被嘉賓和觀眾看到,頓時爆發出一片驚呼。
“臥槽!
!小丑在挑釁k歌之王?”
“老k表示有被冒犯到。”
“這就很joker!”
“k歌之王:我特麼k你”
“小丑:用力點,沒吃飯嗎?別打臉,屁股隨便踹!”
小丑的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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