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還是喜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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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姑母心眼子多,朕自愧不如。”秦政站了起來,已經是一掃剛才的怒氣模樣,轉為神清氣爽了。
如今永寧公主的名聲已經傳遍了整個寧國。
藥丸堂帶動著整個藥草市場也正規了起來,百姓再也不用害怕一點小小的風寒腹瀉就會要人性命了。
這其中至少七分的功勞,非朝朝莫屬。
如此被百姓記掛在心上的一個公主,怎麼能輕易嫁了人?
哼!
看著秦政昂首闊步地離開,大長公主在他身後翻了個大白眼。
“公主,皇上這意思是……”向若疑惑,“難不成要棒打鴛鴦?”
“那不至於,只是讓崔暮那小子多等幾年而已,誰讓他從小就惦記朝朝。”大長公主帶著一抹壞笑。
在她眼裡,崔暮膽子也太肥了。
要是她沒猜錯的話,朝朝第一次見到崔暮的時候,才多大啊!
她是知道朝朝的身體裡裝著成年的靈魂,可是崔暮不知道啊!
“啊?”向若不解。
從小就惦記是什麼意思?
“娶媳婦嘛,哪裡能一帆風順,總要經受點困難,才知道珍惜呢。”大長公主感慨地搖搖頭。
向若:……哦。
次日。
秦政便將崔暮召見到了御書房。
“見過皇上。”崔暮恭敬行禮。
秦政從高臺上走了下來,圍著他轉了兩圈,仔仔細細地看著。
崔暮站直了身子,任憑他打量。
“什麼時候有了喜歡朝朝這個想法的?”秦政停下步子,眯起眼。
他就想聽聽這小子怎麼說。
若是想靠著朝朝的名聲去做什麼事,他定然是不許的。
崔暮猶豫了一下,但還是決定說實話。
“回皇上,十年前。”
“……”
“好啊你小子……”秦政伸出手指頭,不客氣地點點他,最後對著崔暮的肩膀懟了懟。
他一方面知道崔暮不是因為朝朝的名聲而喜歡,這是高興的點。
可是另一方面,十年前……十年前!
秦政自然是有印象的,那是皇后好起來的同一年,他還在七夕節的時候見過這個小子呢。
那時候,他也不過十歲而已!
“朕有個條件。”秦政咬牙切齒道,“你想娶朝朝,沒問題,讓朝朝自己來找朕,朕怎麼知道朝朝是不是喜歡你?”
看著崔暮臉上一慌,秦政滿意地點了點頭。
這樣子,朝朝還沒有答應他嘛!
“臣這就去找朝朝,皇上,臣告辭。”崔暮說完,急匆匆就走了。
他剛走到門口,就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了那。
秦朝朝邁步進來,看了他一眼,然後給父皇請安。
“父皇,我想,我應該是喜歡崔大哥的。”
喜歡就是喜歡,她向來不願意藏著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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