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岳飛大捷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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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犯下的罪,賄賂朝廷官員製作私鹽,派人刺殺親王。
以及對這些人進行抄家的幾千萬貫財富,數百萬斤私鹽全部充公的情況細數彙報。
對於敢刺殺親王的一群鹽商,宋徽宗在朝堂上震怒,怒斥了大宋發生如此性質惡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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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對他們嚴懲。
大宋一般是沒有死刑的。但宋徽宗動怒了!
趙樞也提出:“父皇,他們只是鹽商的一部分,若是不處於極刑,以後就會有更多的人效彷。
兒臣建議絕不姑息。為了以後能更好發展,這種惡性迴圈一定要及時制止。”
“肅王言之有理!那就將其處於死刑!”
趙樞又提出:“可以藉此事件,開始清掃民間這些官商勾結的惡劣事情,全部整頓一番,也好讓以後大宋的商人都規矩做事。”
“最好是對走私鹽進行立法。
要從私鹽源頭進行遏制,對官員進行更高的處罰制度。同時在運銷時加以防範和追捕。
只有強化了緝拿私鹽的制度,賞罰分明,以促進官府執行力。再加強鹽口岸的巡邏,使其密不透風。
如此以點帶面,對私鹽給予防範和打擊,才能扭轉這種氾濫的現象。
私鹽,自古以來就屢犯不止,偷走了朝廷多少利潤,壓榨了多少百姓?
就是因為這種情況,所以才導致各地民眾對此不滿!”
“你覺得該如何立法呢?”
宋徽宗問道。
“兒臣覺得,應規定鹽販子根據走私輕重,如販鹽三百斤者,判有期徒刑兩年,財產一半沒收,杖責七十後派往大鹽場做工。
買和食用私鹽的也要受罰,首次杖責三十,再犯從重處理。
官員和軍士販賣私鹽杖責四十,併除官名。
縱容,幫助鹽販子的與鹽販子同罪處理。
如果有販私鹽超過五千斤者,一律處死。
抄沒所有財產所得。如此加以威懾!只有嚴格執行定下的規矩,才能讓這些商人不在投機取巧!”
趙樞還說了一系列的懲罰制度。
“如此,就按肅王所言,大理寺和刑部儘快將這些實施,公告天下。”
這樣的制度,一般需要所有朝臣進行商議,然而此次刺殺事件過於瘋狂了。
所有朝臣對此,都不敢有意見。
“是!”
刑部尚書心中震動。
這次私鹽是要開始殺人了。
不過這未必是壞事。
震懾了其餘想要取巧的商人,有助於大宋本身的發展。
但如此律法頒發,朝堂一些官員內心極為驚恐。
有的參與了一些私鹽的生意。
只是新鹽出來後,發生了一些變化,而且這次並沒有將高位的牽扯出來。
主要是尚彪他們在海州販賣,主要針對的是他們。
其餘的趙樞並沒有追究。牽扯太大,反而處理起來麻煩。否則,他們也要被清除。
律法的完善,以及處置的這些人,訊息也很快傳遞了全國各地。
一時間,大宋各地的百姓議論紛紛。
而還在鹽行投機取巧的那些鹽商們每個人都被這次整頓嚇傻了。
斬邢!
那些走私的鹽商因為販鹽過多,而被抄家處斬了。
“朝廷動真格,以後私鹽做不了了。”
“是啊,朝廷制定了新的規矩,誰敢觸犯,輕則坐牢發配,重則處死,這以後誰還敢販私鹽啊!”
鹽商們還真被這次嚇住了。
尚彪這麼大鹽商都處置了,還牽連了不少鹽官。他們這些小商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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