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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九獨自去,更無勝算。

有時候結個伴,不見得就是壞事,見機行事就好。

這個晚上,前半夜陽九在陪甘思思,後半夜又在陪絕情,加上下午在陪武三月,到次日醒來時,都覺兩腿發軟。

男人都想要三妻四妾,可真的擁有後,恐怕沒幾人的身體是能吃得消的。

別離總是傷感的。

但只要想著下次重聚時的快樂,再艱難,都能挺過去。

陽九騎上快馬,出北城門時,一眼便看到了送喪翁。

送喪翁將頭上的斗笠壓得很低,饒是如此,也無法遮掩他那張無比猙獰的臉。

陽九勒住馬,問道:“你的臉是怎麼搞的?”

“這正是我去金國的原因。”送喪翁哂笑。

那個擁有不死屍的傢伙,當年封住他的穴道,然後用刀一點一點將他臉上的肉割掉。

若非他及時逃走,只怕全身的肉,都會被割掉。

關鍵是那人所用的手法,非常神奇,就算將全身的肉割乾淨,也能讓人還可多活幾日。

陽九笑道:“出發吧。”

兩匹快馬衝上官道,一路向北。

期間休息時,兩人之間也很少有交流。

不日間,他們已是來到了野狼關。

遠遠就能看到城中濃煙滾滾,想來跟金軍的戰鬥仍很慘烈。

“九爺,您該不會是想從這裡出關吧?”送喪翁實在忍不住了。

要去金國,不見得非得穿過野狼關。

以他們的武功和輕鬆,完全可以走懸崖峭壁,能夠儘快踏進金國的土地。

“督主說過,無論我如何小心,敵人都會知道我進入了他們的土地,既然如此,又何必扭扭捏捏藏頭露尾?”陽九牽馬走在城中,想要尋找野狼關的美味。

送喪翁非常無語。

但既然決定要跟陽九合作,就得選擇相信。

“羊肉泡饃,美味的羊肉泡饃……”前方的街頭,一箇中年男人一直在大聲吆喝。

老遠就能聞到羊肉的香味。

奇怪的是羊肉攤那裡竟連一個顧客都沒有。

陽九和送喪翁過去坐下,陽九招手道:“老闆,來四碗。”

“好嘞。”那中年男人聞言滿臉欣喜。

正常來說,一個人很難幹掉兩碗羊肉泡饃,除非是已經餓了好幾天的傢伙。

看這兩人的穿著,絕非像是會吃不起飯而餓肚子的人。

四碗羊肉泡饃端上來,送喪翁倒是一點都不客氣,抓過兩碗開吃。

這一路走來,不管是打尖,還是住店,銀子全都是陽九掏的。

送喪翁全程表現得像是陽九的兒子。

兒子花老子的錢,那是天經地義。

“老闆,這城中的人怎會這麼少?”陽九吃完一碗,看老闆很是清閒,笑著問道。

現在正是飯點,按理說該是食客最多的時候,現實是除了他們兩個,再沒別的食客。

那老闆嘆了口氣,道:“這不是在打仗嗎?沒人知道敵軍會在什麼時候殺進關內,許多人都舉家逃往南邊去了。”

如今還留在城中的人,基本上都是沒能力離開的人。

要是有本事,誰不想離開?

萬一金軍殺進來,最先遭殃的就是平頭老百姓。

“我們怎麼出關?”送喪翁吃飽後,低聲詢問。

陽九道:“天黑後再出城。”

送喪翁聽懂了陽九話裡的意思,天黑後,以他們兩人的輕功,定能避開敵人的眼線,悄然進入金國。

這比繞道山路可輕鬆多了。

“閣下隨便逛逛就是,我還有要事。”陽九結了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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