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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頓時就動彈不得了,胸膛也開始凹陷了下去。

這時十九也走了過來,從那年輕人身邊撿起了掉落在地上的布袋。

那布袋裡面滿滿的都是靈石。

估計是他剛才在東陵侯府賣裴靈得到的。

十九拿在手裡掂了掂,隨即將布袋扔給了我。

我接過掂量了一下,還挺有分量的。

就喜歡十九這樣的女孩子,從來不想著管錢,即便是打劫得來的靈石,也交給我來保管。

我將布袋掛在了腰間,隨即看著腳下的那個年輕人開始犯難了。

要是不殺了他,他去告訴城裡的執法者,到時候肯定會有人來抓我們的。

但是讓我現在殺了他,感覺他也沒有反抗的能力,多少有點兒虐殺的意思。

衡量了一下,終究還是道義佔了上風,於是我直接鬆開腳,一腳又把那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給踢了開去。

“饒你一命,你好自為之吧!”

我說著攤了攤雙手。

那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則是趕緊爬起來,然後一瘸一拐的跑掉了。

“你說你放他一馬,會不會後悔?”

十九看著那年輕人的背影,若有所思的問道。

“後悔的時候再說吧!”

我輕笑了一聲,也沒太在意。

接著我們三個人直接離開了這裡,然後來到城中繁華地帶,我們先找了一家客棧安頓了下來。

這家客棧臨街,視野不錯,而且樓下還有飯店,就是貴了點兒,一天的吃住就要一塊靈石。

這在惡魔城來說,估計也不是個小數目。

畢竟裴靈被賣到東陵侯府也才賣了五百靈石而已。

這麼算的話,把她賣掉,也只夠我們在這裡吃住不到兩年。

可見這惡魔城的消費到底有多高。

如果沒有靈石,基本上很難維持生計。

這也是促使城裡的窮人不得不拼命工作,甚至是出賣自己,或者是賣掉兒女給別人做人寵的主要原因。

我雖然從裴靈的口中對於人寵這個詞也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但是顯然並沒有真正理解透徹。

就比如我剛才走進客棧的時候,正好迎面碰到一個雍容華貴的中年美婦,穿得也是相當華麗。

他的手裡就牽著兩根繩子,而繩子的另一端,則是拴著兩個相貌英俊的小男生,且那兩個小男生都是在地上爬,並不是站起來行走,就像是在遛狗一樣。

走得累了需要休息的時候,小男生也會被當成凳子,中年美婦直接坐在他們背上。

這哪裡是人寵?特麼簡直是人奴,甚至有可能還是性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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