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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的。
在場的還有一個陌生面孔,是林福壽找來的律師。
“所以這事咱們真的沒辦法了?”
一群人仔細詢問了律師關於車禍賠償的事,結果得出來的答案和晏褚那天說的相差無幾,在這個案件裡,雖然車主是晏褚,可是他對這個案件,不負任何責任,同樣的,賠償問題也牽涉不到他身上。
“還得等交警隊的責任認定結果出來,不過就目前看來,你們想找車主要賠償,還真不可能。”
那個律師長得斯斯文文的,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頭髮上抹著啫喱,帶著金絲框的眼鏡,看上去就很讓人折服的模樣,在場沒有一人質疑他的能力。
“再說了,你們也說了車主跟你們提出過物權保護法,也就是說車主本身對現行的法律也是有所瞭解的,既然他知道法律能夠保障他的權益,就絕對不會妥協給予你們賠款。”
這件事本就和車主沒關係,相反車主還倒了血黴了,好好的車子完全報廢不說,在保險不知道能不能正常賠付的生活還被一群吸血鬼給盯上,只能說是流年不利吧。
但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既然收了這幾戶人家湊一起給的錢,律師肯定還是要幫忙出主意的。
“江律師,我不懂什麼物權保護法,但是之前新聞上不是也有類似的訊息嗎,一個女人將車借給朋友,後來發生了車禍撞死了人,她的朋友無力歸還欠款,女子作為車主,被要求替她朋友出那筆錢,同樣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怎麼就行不通了呢?”
有個心急的家屬想不明白,這兩樁事不是完全一樣嗎,怎麼到他們身上就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了。
他們也不是傻子,明知道不可能還去晏銀生家鬧,還不是因為之前就有現成的案例擺著,所以他們才心動的嗎。
“那個案子我聽說過。”律師點頭開口,那個案子很有名,當時網路上罵聲一片,都在抱怨司法不公,出車禍的是朋友,怎麼車主好端端借個車,也借出大麻煩來了呢。
可實際上,這案子判的,一點都不冤。
“那個案子裡,肇事司機的駕駛證已經過期了,車主在借車給自己這個朋友的時候,也明確知道這個情況,因此對於車禍的發生,她同樣也是過錯方,自然要承擔責任,可是就你們遇到的情況,當時坐在駕駛位置的死者晏天有駕駛證,也有多年的駕駛經驗,借車的理由正常,是為了自駕遊,這種情況下,車主的母親做主將車借給晏天,完全合情合法。“律師幫忙詳細地解釋了一遍,在場多數人面面相覷,他們還真不知道有這個原因在裡頭。
仔細想想晏褚那天說的話,似乎也有差不多的意思在裡面。
和著兩樁案子不一樣,那他們豈不是白忙活了?
這麼想著,眾人的目光又集中在了徐淑芬夫婦身上,本來他們去找晏銀生一家的麻煩也有這夫妻倆禍水東引的成分在裡面,現在晏銀生一家的主意打不來了,可這對夫妻總不能放過吧。
“江律師,你是經驗豐富的大律師了,你就幫我們想想辦法,那車確實是晏褚的,這件事怎麼都不能說和他沒關係啊,再說了,我兒子開了那麼多年的車都沒出事,誰知道是不是他的車有問題。”
感受著眾人惡意的目光,徐淑芬心頭一凜,將希望放到了這個律師身上。
“這個可不好亂說,交警隊那裡關於車禍的責任認定還沒出來,車輛的檢車結果也沒有出爐,你要說車輛有問題,這可站不住腳。”
律師搖搖頭:“切記一點,想要法律上認可車主的責任,就必須證明車主在車禍的發生上存在過錯,比如之前那個案例的情況,或者對方在明知道借車的人存在酒駕、毒駕可能性,依舊將車借給他這樣的行為等,到時候鬧上去,法院才會判對方給予你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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