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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安全說的很詳細,但過程並不複雜。

簡單來說,就是楊安全之前作為熱心證人,跟報案人金秀英一起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報警。

金秀英到了派出所後,立刻按照曹志強給出的計劃,去了後先不說事兒,先放聲大哭,再在警察的安慰中,哭哭啼啼的把曹志強設計好的臺詞都背了出來。

什麼曹志強剛被人當街搶了一萬塊,還因為團伙老大執法立威的關係,被人用刀割喉,此時正重傷住院,生命垂危。

除此之外,金秀英還把曹志強跟她老大魏大軍的關係,以及她跟魏大軍等人的關係,全都按照計劃中的設計,一股腦說了出來,還解釋了下,為何魏大軍要執行家法,為何要搶了曹志強錢之後,還要割對方的喉。

整個過程中,她一直是哭著說,而且還渾身發抖,表現的很害怕,很難過,很懊悔之類。

反正吧,曹志強之前設計的劇本內容,屬於她的戲份臺詞,她基本都說了出來,沒什麼遺漏跟錯誤,甚至還有些不少個人發揮。

比如渾身發抖,捶桌子揪頭髮,這些曹志強就沒說,但金秀英卻做到了,效果很好。

要不是楊安全早知道這些,單純只看金秀英當時的表現,尤其是看她那情緒激動的樣子,是絕對不會懷疑她那些話的內容的。

金秀英哭著把這些情況一說,加上有楊安全這個熱心群眾在旁佐證,立刻就引起了警方的重視。

當街搶劫,一萬塊錢,團伙立威,預謀殺人,重傷住院,生命垂危……

這麼多惹眼因素一結合,一個無法無天,當眾執行家法,當街堵人殺人加搶劫,嚴重藐視公權,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的黑幫團伙形象躍然而出,當然要引起重視。

得嘞,又一個大案要案啊!

立功受賞……不,保護人民群眾的時候到了!

此時的警察還是比較負責的,權力也特別大,不像後世那樣受約束比較多。

所謂的公檢法,現在主要就是警察一家獨大。

再說這事兒情況比較複雜,性質又比較惡劣,說的很緊急,是剛發生的事情,所以立刻驚動了所長,進而驚動了更上面的局長。

因為有金秀英這個局內人提供情報,又有楊安全這個熱心群眾提供作證,說的那麼驚心動魄,尤其是時間很緊迫。

所以說,他們那個野戰軍偵察兵出身的所長立刻當機立斷,在電話請示完上級之後,立刻決定兵分兩路,即刻出動。

一路是精兵強將,由趙所長親自帶領,全部荷槍實彈,與金秀英一起,在對方的引導之下,立刻乘車前去魏大軍的老巢,即刻去抓捕魏大軍一夥人。

啥?逮捕證?先抓人再說,那玩意兒回來再寫。

另外一路則是這兩名警察,在楊安全的帶領下來醫院,跟曹志強這個受害人,再次詳細詢問一下案情,確保沒有疏漏。

楊安全帶人過來後,自然是先去找吳醫生,在吳醫生那裡問過曹志強的病情,再由醫生帶著過來。

整個過程中,楊安全嚴格遵守曹志強的告誡,少說話,不做個人評論,只說那些“看到的跟聽到的”內容,千萬別加戲。

說白了,就是要他演好自己,務必要把他自己,打造成一個跟此事無關,只是適逢其會,但熱心幫忙,見義勇為的好群眾。

只有這樣,他的證詞才可信。

換言之,報案是局內人金秀英的事兒。

楊安全的定位,只是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第三方證人。

也正因為這樣,楊安全可以更加自由,領著警察過來後,能再回來,不必跟去派出所了。

而金秀英則不同,她是局內人,屬於整個事件的參與者跟見證者,她就不能輕易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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