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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斯斜躺在沙發上喝著啤酒,剛喝了幾口,他突然將啤酒拉罐放在地上,然後空著手往自己身下一摸。

隨後,萬斯坐起來掰開靠背,伸手從沙發的空隙掏出來了兩盒子彈。

“啊哈,我果然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萬斯對他意外摸出自己藏忘記了的子彈,歸結於自己良好的生活習慣。

其實這也是一個值得學習的生活經驗:藏東西時,先預想到自己會忘記。

“你們等一下,我去把槍取來。”萬斯急忙站起來就走,結果一腳踢翻了放在地上的啤酒罐,他罵了一聲“shit”後,一邊撿起漏了不少的啤酒罐往嘴裡倒,一邊飛快的朝著臥室走去。

不一會,萬斯一手拿著一管槍油,一手提著一把黑色的槍過來了。

“不錯吧,這就是我的寶貝。”萬斯把槍擺放在沙發前的桌子上,然後對著艾格炫耀道。

雖然不太懂槍,但是這把黑色的槍確實很帥,而且由於這把槍改裝過,艾格根本認不出這是一把什麼型號的槍,只能說,這把槍很阿美利堅。

上面那句話其實純屬是艾格在給自己貼金,就算是沒改裝過,艾格也認不出來這槍是啥型號。

非軍事迷很難辨認出m家族的槍支型號,就像是非汽車迷,好吧,汽車迷也很難分辨出不同型號大眾汽車的前臉一樣。

萬斯的這把AR-15就是半自動的民用版m-16,從第一支問世到現在已經有將近60年的歷史。它在阿美利堅光是民間擁有量,保守估計就有1000萬以上。

因為成功實現模具化,相當於是開放了mod,所以AR-15是阿美利堅改裝最多的槍支,沒有之一。

萬斯一邊拆開AR-15,一邊給艾格介紹:這是射手級槍管,這是垂直握把,這是微動扳機,這是2-6倍變焦瞄準鏡,這是雙排加長40發彈匣……

艾格終於懂,為什麼萬斯對自己手裡的這把AR-7不感興趣了。誰家裡有一輛勞斯萊斯後,還會對一輛小奧拓來電的?

萬斯拆槍並不是為了炫耀。這把槍太久沒用過了,他需要把槍拆開上油和擦拭。

AR-15比起AR-7,非常依賴保養,它可不像AR-7那樣用衛生紙擦一擦就行了。

AR-7在設計的時候充分考慮了野外生存條件,所以結構極為簡單,而且對保養要求極低,就算是槍管堵住了,只需要將槍管拆下來往硬物上用力頓幾下,裝上後就可以繼續開打。

萬斯一邊擦拭拆成零件的槍,一邊向艾格講解和展示零件與結構。

當年在董王最輝煌的時候,萬斯還經常帶著這把槍和民兵協會里的戰友們一起去野外bbq、打靶。

身為mAGA必須要帶大槍,你要是帶一把格洛克或是AR-7,你都不好意思和別人打招呼。

在董王背叛他的子民後,再加上經濟狀況越來越糟糕,大家也都沒心情和精力去組織野外打靶。

萬斯的這把AR-15最多在mAGA或是民兵集會上,才拿出來當做勳章一樣掛在胸前炫耀一下。

再後來,萬斯把槍彈都分離,又過了一陣,他連子彈藏哪裡了都忘記了。

隨著萬斯一邊擦拭和組裝,一邊嘀嘀不休的給艾格講解這把槍的輝煌,艾格明白了。

不管是大house、魔改的槍支還是那群紅脖子,曾經的他們都共同輝煌過,這些還一度成了阿美利堅的象徵。

但是在沒落了之後,哪怕是最懂他們的董王也沒能再創輝煌。對這群人而言,也許世界末日在多年前早已降臨了。

花了十多分鐘,萬斯將AR-15擦拭和組裝完畢,他開啟子彈盒,取出子彈壓到彈匣裡,他裝了20發子彈後,將彈匣裝上,輕拉一下槍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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