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他們是一夥的,他們合夥欺負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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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倒不是,可惜一知半解,賣弄唬人,當場被打臉了吧?
實話告訴你,就算你真想這麼做,也沒那麼容易。
據我所知,至少一個派出所,是做不了驗指紋跟dna提取的,那得去總局的專業部門做,而且也不是你說想驗就驗的,真當警察局是你家開的?警察都得聽你的?
你誰啊你?你爸是警察局局長?還是市長?就算是也沒用,你爸要真是那種大幹部,也得被你坑死!”
“你們,你們!”襯衫男氣的渾身發抖,“你們聯合起來耍我?我,我要告你們!”
“告我們?”麻花辮女孩兒立刻瞪大眼睛跳腳道,“好啊,你在餐廳偷拍我們的朋友,被我們發現後直接逃跑,逃跑過程中被人見義勇為抓住了,還敢惡人先告狀?你還有理了你?要不要臉啊?真以為大家都是眼瞎,真以為警察同志會徇私枉法?包庇罪犯?”
被對方這麼一說,那個襯衫男直接啞火,兩位警察也一臉無奈的看了看那個麻花辮女孩兒。
很明顯,對方這是故意這麼說的。
配合紅衣女的錄音,外加朱喆的錄影,這明顯是在給兩個警察上眼藥。
“這位先生。”紅衣女突然道,“好像你之前只是偷拍,雖然這很不道德,但要是沒有更進一步的傷害,最多就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只要你老實交代,態度好一點,無非就是行政拘留五天以內,罰款五百元以內,其實不算重。
可你要是執意告抓捕你的那位先生故意傷害罪,那就不一樣了。
傷害罪是刑事罪,你要走公訴,就得先報警,然後警方立桉偵查,蒐集證據,然後交給檢察機關審議。
不過你現在的情況,你根本毫無確切證據能證明對方傷害你了,估計警方立桉偵查期間就會打回去,認為你的訴求不成立,都不會送交檢察機關。
如果是這樣你還不服,你當然也可以自訴,去法院起訴,這也是可以的。
但你先別急,聽我把話說完。
這個故意傷害罪呢,不管你是公訴還是自訴,這可不是沒有代價的。
一旦你因為證據不足而訴求失敗,這可就是誣陷了,人家隨時可以反告你一個誣陷罪。
誣陷罪同樣刑事罪,只是一般來說很難構成立桉標準。
不過如果你意圖捏造事實陷害他人,意圖讓他人受刑事追究,這就是典型的誣陷罪,已經構成立桉標準了。
到時候,那位先生如果真的告你誣陷罪,我可以當證人,證明你確實是自己弄傷的手指,跟那位先生無關。
我跟你們都不認識,加上你偷拍的惡劣行徑,真上了法庭告你誣陷,大機率會判抓你那位先生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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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這樣,你可就不只是拘留五天,罰款五百這麼簡單,很可能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要想清楚了!
還有,你說我跟他是一夥的,也要拿出證據。
否則,你這麼說,在法庭上同樣是對你很不利的證詞,說明你是個不可信的信口雌黃之輩,懂我意思麼?”
“你,你們!”格子衫男驚怒交加,捏著自己受傷的手不住顫抖,臉色也紅一塊兒青一塊兒,顯然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了。
突然,格子衫男子抽泣了一下,忍不住流下了屈辱的眼淚:“你們,你們太欺負人了!沒有這樣的!我,明明我是受害人,我手指都這樣了,你們還……”
“啊呸!”先前那個麻花辮女孩兒立刻跳過來痛罵。
“你偷拍我朋友在先,被發現了逃跑在後,人家見義勇為抓到你,你自己弄傷自己,就趁機誣陷人家?誣陷不成,又裝委屈掉眼淚?嘖嘖嘖,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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