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兇手逃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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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員磕磕巴巴的叫道:“我們推來的那個……?”
“不錯。”千花面無表情的予以肯定:“這,就是她的逃脫手段啊。可以說是急中生智了。”
千花的推理如下。
在三點十四分,兇手因為乖乖女在外面砸門,自己鎖上了右側門。
一分鐘後,左側門有話劇部進入,兇手情急之下,躲在男衛生間不敢出來。
但當話劇團的部長和副部長出去後,兩名部員被推入門中的推車擋住去路。
由於推車幾乎和門一樣寬,又有一定的高度,一旁的衛生間就這樣成為了視覺死角。
於是,兇手急忙鑽入了推車的塑膠布里。
由於推車裡面的東西本來就很沉,再加上當時兩位部員也很著急,以及在前面拉車的部長和副部長此時沒在幫忙牽引車輛,他們要負擔的人均重量本就增加了一倍。
如今就算多個人藏在裡面,也沒法讓部員注意到車子重量有什麼變化。
至於兇手鑽入車子時造成的震動,多半也因為車子本身就很重而很難讓人感覺到。
聲音的話,則因為外面下著大雨,更是會被掩飾得一乾二淨。
那之後,兩名部員將推車拉了出來,進入體育館。
然後,部員們便鎖上了左側門,黃毛女想進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也被擋在了外面。
兇手多半是等了一會,聽黃毛女也走了,覺得附近的人都去看熱鬧了,便悄悄從推車出來,沿著遮雨屋簷離開,從一般人進入體育館常用的那條室外風雨走廊離開了。
因此,兇手將雨傘遺棄在男衛生間,是不得已而為之。
因為,兇手需要在推車上用一隻手壓住塑膠布,防止自己的身體露出來。那就沒法同時攜帶自己的鞋子和雨傘。
而且,攜帶長柄雨傘會導致兇手更容易被發現。
因此,最終只帶走了那個裝鞋的塑膠袋躲入車子——之所以會有這個塑膠袋存在,就是因為進入體育館是需要換鞋的。
這裡允許穿的是室外鞋或運動鞋。教學樓裡用的則是室內鞋。
兇手後來如果有機會,肯定會試著把黑傘取回來。
然而,部員進入體育館後就鎖上了左側門,因此她再想回體育館取東西風險就太大了,只得將其留在廁所,自己逃走。
既然識破了兇手是如何逃出密室的,也就得到了兇手的第二點條件。
也就是說,此人在三點十五分從推車離開體育館,所以在三點十五分沒有不在場證明。
也就是,將範圍縮小到了如下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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