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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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人喜歡的人確實就是寧以蓮啊。
到了晚上,任明軒是徹底失眠了。好不容易轉業回家了,本以為能跟寧以蓮開心地在一起了,自己怎麼也不會想到寧以蓮竟能欺騙自己,竟能背著自己跟別的男人結婚。任明軒是真的想不通,想不通啊。難道自己不夠帥氣,不夠英俊,不夠優秀嗎?是因為自己在寧以蓮眼中各方面都不行,所以寧以蓮才選擇了別人的嗎?可是,如果是這樣,寧以蓮可以提前跟自己說呀,可以拒絕自己呀?明明在信中一直跟自己處著物件的,到現在卻早就成了別人的妻子了。這到底是為什麼呀?任明軒真的是想不通啊。
第二天,任明軒就正式去毛毯廠報導了。雖然一宿沒睡,盯著個黑眼圈,依舊影響不了任明軒英俊瀟灑的外貌。勞資處的人本來已經定的是讓任明軒去車間當學徒工的,後來一看任明軒的形象,毅然決定把他分配到警衛連。警衛連的工作是看守毛毯廠的各個大門,能被選上的都是標杆溜直、長相英俊、好看帥氣的小夥子。能夠看守大門,那可是代表著毛毯廠的形象的啊,當然得選長得好看的人啊。
接下來的一星期,任明軒都沒有見到寧以蓮。因為任明軒才到警衛連不久,上的都是白班,就是他跟寧以蓮的上下班時間是同步的。所以,即使任明軒下了班再去醫院,也是見不到寧以蓮的。況且,寧以蓮由於孩子小,一直上的都是白班。任明軒即使再生氣再不高興,也不會拿自己的工作當兒戲。自己當兵5年,好不容易才得來的國營工作,自己也得珍惜啊。
那時,能在警衛連上班,大家都是很羨慕的。警衛連有專門的制服,不像車間,發的都是工作服。警衛連的制服,即使再難看的人穿上也會頓時精神不少,況且在警衛連上班,每天就是把守大門,工作輕鬆還不髒不累。而在車間,到處都是油汙,工作服穿幾天就看不出原來的樣子了,如果要是站工具機,就得從早一直站到晚,那個累啊。警衛連一般是站一兩個小時一換班,換班的時候可以進休息室休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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